一、最不吉利的门牌号

最不吉利的门牌号

最不吉利的门牌号,分别是190号、240号、241号、221号反而是向来被视为不吉利的13号没有进入“前十位最不幸门牌榜”中,下面告诉大家最不吉利的门牌号。

最不吉利的门牌号1

西方人一直把13当成最不吉利的数字,认为13会带来霉运,如果住所的门牌号码假如是13的话,肯定会考虑重新搬家的。然而近期一家保险公司调查显示,门牌号为243才是最不幸的号码,其次是201号和1号。

一家保险公司统计过去4年的家庭保险索偿纪录,发现住在门牌243号的`人,有四成半都因曾遭遇意外或其他事故而索取赔偿,因此认定243号是最容易招致不幸的门牌号,其次是201号和1号。

而其他7个不幸门牌中,分别是190号、240号、241号、221号、217号、218号和121号。反而是向来被视为不吉利的13号没有进入“前十位最不幸门牌榜”中。该家保险公司称,住户求偿多数是由于物品遗失或损毁,而非被盗窃或爆炸,所以不幸的事很大部分是由于住户的鲁莽或粗心造成的。

根据保险公司的人员提示:门牌号为31~40的家庭似乎生活都不太顺利,然而71~80的家庭却是最幸运的。最吉利的门牌号码是:91,在调查中这个号码的家庭没有发生过任何不安全的事情。

最不吉利的门牌号2

把门牌号码的后四位除以80,得到的余数对照上表进行查询。

如门牌号码1409,1409去除以80,余数是49,查49为紫色,半吉。

如门牌号码806,除以80,余数是6,查6为红色,吉。

除了要注意上面的吉凶,还要注意谐音吉凶,比如148谐音要死吧, 14534谐音 “要死吾(我)先死”。

【1】大展鸿图,信用得固,无远无近,可获成功。(吉)

【2】根基不固,摇摇欲坠,一盛一衰,劳而无功。(凶)

【3】根深蒂固,蒸蒸日上,吉祥如意,百事顺遂。(吉)

【4】坎坷前途,若人折磨,非有毅力,难望成功。(凶)

【5】阴阳和合,生意兴隆,名利双收,后福重重。(吉)

【6】万宝集门,天降幸运,立志奋发,得成大功。(吉)

【7】独劳生意,和气致祥,排除万难,必获成功。(吉)

【8】努力发达,贯彻志望,不忘进退,渴望成功。(吉)

【9】虽抱奇才,有才无命,独劳无力,财力难望。(凶)

【10】乌云遮月,暗淡无光,空心费力,徒劳无功。(凶)

【11】草木逢春,枝中沾露,稳健着实,必得人望。(吉)

最不吉利的门牌号3

门号风水

如果您购买新房屋,首先要考虑的是外部区域和位置。这些比一个好数字更重要。基于八卦,家庭应该面向你的方向。

关于您家的其他考虑因素包括附近是否存在任何负面影响。你会想找到最吉祥的位置以及最好的门牌号码。有些人认为门牌号应与出生日期相协调。

如果您的房屋号码不吉利,您会怎么做?由于您无法更改门牌号码,因此您可以学习在家外进行更改,以帮助弥补不祥号码。例如,在您的门廊上创建一个可以抵消数字的吉祥区域。避免将数字放在墙上或门上。

另一方面,如果你有吉祥的房屋号码,请使用它们。吉祥的房屋数据被认为可以帮助房屋更容易出售。当然,在查看您的门牌号时,您还需要考虑年度星号。

每年这些数字都会改变你生活中不同领域的位置,并具有不同的含义。您应查阅图表,了解年度数字及其含义取决于您在家中的位置。

其他抵消不吉利家庭数字的方法是在家里创造吉祥的运动。检查您的家庭以及您周围的人,看看您可以改变哪些内容以改善您的数字。如果您购买新房并且能够选择一个房屋号码而不是另一个房屋号码,请选择数字1,6或8.最差的数字是2和5,其他数字有点中性。

提供保护的一种方法是使用石狮来保护您的家。 如果它们很大或在门廊上,它们可以放在草坪上。 总是让两只石狮在入口两侧朝外。 这些有助于减少可能潜伏在外面的任何运气,并防止它进入。

在门廊上放一个风铃。 钟声应该是空心金属,应该有五根棒。 有时水功能有助于吸收坏气。 您可以在入口附近使用喷泉或甚至是水盆。

二、宾馆的客房门牌号怎么排列?

宾馆的门牌号一般中间取数。比如一个楼层有20间房。一般1到10间房在右面。11到20间房在右边。通过这种方法可就可以让客人会快速的找到房间。另外很多宾馆根据中国人的习惯房间号不射4和14号房。

三、天津市门牌标志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门牌标志的管理,根据《天津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门牌标志是指巷牌、楼牌、门牌。

凡经地名主管部门批准命名的里巷、胡同均应设置巷牌;楼房应设置楼牌;院门、楼门以及街道或里巷范围内的房屋均应设置门牌。

凡经地名主管部门批准命名的村庄,其居住区分为区、排的,应设置巷牌;院落、房屋应设置门牌。第三条 市公安机关是本市门牌标志管理的行政主管机关,区、县公安机关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门牌标志的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地名主管部门指导。

门牌标志由公安机关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监制、编排、设置、更换和管理。第四条 门牌标志的设置、更换应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筑物自命名、更名之日起一个月内,由所有人持建筑物平面图、标准地名使用证等相关文件提出申请;

(二)改建或扩建的建筑物需要增加门牌或设置余门牌的,房屋所有人应于建筑物竣工后一个月内持审批手续、建筑物平面图等材料提出申请;

(三)门牌标志被损坏、丢失的,由房屋所有人提出更换或补领申请。第五条 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门牌标志申请之日起10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30日内设置门牌标志;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3日内通知当事人。

跨区、县道路两侧建筑物门牌标志的设置,由所在区、县公安机关报经市公安机关审查同意。第六条 地名主管部门命名、更名地名涉及门牌标志的,应在批准之日起15日之内通知公安机关。第七条 巷牌、楼牌应设置在入口处左侧的墙体上。巷牌应设置在距离地面2至3米处。楼牌应设置在临街面明显处,距离地面2至3米,3层以上楼房应设置在2至3楼之间。第八条 门牌按院落、楼栋或独立成间的房屋设置。院落设有两个以上门的,应在一个常用门设置正门门牌,其他门设置余门门牌。门牌设置在门楣右上端。第九条 城镇门牌号编排,原则上应依据道路、里巷的走向确定:

(一)东西走向的,由东向西编排;

(二)南北走向的,由北向南编排;

(三)东北西南走向的,由东北向西南编排;

(四)西北东南走向的,由西北向东南编排。

门牌号不宜采用上述原则编排的,由市公安机关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十条 村庄门牌号可以按照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编排,也可以依据房屋自然布局划分居住区按排编号。第十一条 道路、里巷仅一侧有院落或房屋的,门牌号自起编处按顺序号编排;两侧均有院落或房屋的,自起编处按单、双号编排,左侧为单号,右侧为双号。

同一路名分段的道路,其门牌号顺延编排,各段不单独编排。

道路交叉处的门牌按干道门牌号编排。第十二条 严禁擅自设置、变更、移动、涂改、拆除或故意损毁门牌标志。第十三条 擅自设置、移动、涂改、拆除或故意损毁门牌标志的,由公安机关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在门牌标志管理工作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十五条 门牌标志的编排、设置、更换和管理所需经费,按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86年9月19日市人民政府发布施行的《天津市门牌、里巷名牌管理办法》(津政发〔1986〕114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