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香港是什么时候回归的?

香港是1997年7月1日回归祖国的。

香港回归,俗称九七回归,有时称为香港主权移交,中国内地常称香港回归祖国(中国),指199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英国租借香港新界99年的期限届满之时),英国将治权交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历史事件。同时香港的华人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恢复其中国人的身份。

1860年10月,第二次鸦片战争时清政府再次战败,被迫签订《北京条约》,将九龙半岛(时称九龙司地方一区)界限街以南及昂船洲交给英国管治。1898年,清政府与英国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将深圳河以南,界限街以北的230块大小岛屿总计975.1平方公里的土地租借给英国,并将租借地称为“新界”,租期为99年。

香港回归为世界树立了一个榜样。众所周知,历史留给了新中国三个难题:香港、澳门和台湾。20年前的香港回归,开启了我们解决这三个难题的成功之路。香港回归对于中华民族来说是一件大事,国家平稳地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释除了很多人对“一国两制”的疑虑。

通过香港这个窗口,内地的经济建设获得了更多的资金引入,仅以北京为例,目前就有已经良好运行的三条地铁线路,就有港资的投入。香港回归,客观上对改革开放的全方位蓬勃展开,起到了加油鼓劲的作用。

二、香港什么时候回归?

香港于1997年7月1日回归。

1997年6月30日午夜至7月1日凌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新翼灯火辉煌,举世瞩目的中英两国政府香港政权交接仪式在这里的五楼大会堂隆重举行。

1997年7月1日零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在香港升起,经历了百年沧桑的香港回到祖国的怀抱,中国政府开始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

香港各界连日举办多项活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

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的“正日子”日益临近。连日来,香港各界举办形式多样的庆祝活动,街头巷尾喜庆气氛日渐浓厚。

在香港知名的利东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迎风飘扬,一片火红,分外喜庆;庆祝活动“仲夏·维港”日前在海滨启动;中环码头附近的长廊挂上了许多红灯笼。

在香港岛,各界连日来在大楼外墙张挂庆回归巨幅宣传画或庆祝海报,在大屏幕滚动播放庆回归短片,在街头悬挂彩旗,在巴士车身刊登广告,花车巡游,在船上装大花牌或挂旗等,以多种方式庆贺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

在新界,当地居民纷纷架设传统大型花牌,共庆共乐。花牌是香港历史悠久的装饰纸扎,在香港传统民俗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只在特别重大喜庆的日子架设。

多种主题活动正在如火如荼地推进,传递社会各界庆回归、寄祝福的喜悦。

以上内容参考:新华网-1997年7月1日 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

以上内容参考:人民资讯-香港各界连日举办多项活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

三、香港是哪一年回归祖国的?

香港1997年7月1号回归。

英国开始对香港的殖民统治,时间是在第一次鸦片战争时,当时清政府战败于1842年8月29日与英国签订的《南京条约》,将香港岛及鸭脷洲割让给英国。1860年10月,第二次鸦片战争时清政府再次战败,被迫签订《北京条约》,将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南及昂船洲交给英国管治。

1898年,清政府和英国签署了《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在深圳河以北,以北部为界,共租赁了975.1平方公里的230个大岛。界限街,并称租赁土地为“新界”。 “,租约期限为99年。由一九八八年七月一日开始,并于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届满。因此占据香港全境。

1982年9月,英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开始就香港前途问题展开谈判。中华人民共和国拒绝承认《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等所有相关不平等条约,只承认香港受英国管理,而非英国属地。

并要求英国将香港岛和九龙连同新界一并交还。1997年,英国政府决定将香港的主权交还给中国,但同时争取维持英国在香港的利益。

经过两年多达22轮的谈判,中英双方于1984年12月19日正式签署了“中英联合声明”,并于1997年7月1日决定在香港设立特别行政区。在九龙半岛及新界南港岛及界限街重新行使主权和权力。

一、回归的原因:

1、前提条件:改革开放实行后,中国的综合能力日益增强,同时国际地位也在不断提高;

2、政策因素:邓小平提出的“一国两制”构想;

3、法律依据:中英联合声明的签署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颁布;

4、群众基础:港澳同胞的爱国意识强烈,具有光荣的爱国主义传统,渴望回到祖国的怀抱;

5、准备工作: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二、历史意义:

香港回到祖国的怀抱,洗刷了民族百年耻辱,完成了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重要一步。香港回归祖国是彪炳中华民族史册的千秋功业。

扩展资料:

历史背景

1982年9月,英国首相玛格丽特·撒切尔夫人访华,邓小平因香港前途问题与其进行谈判。邓小平提出,关于收回香港主权问题,可以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案解决。

他强调:“关于主权问题,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回转余地。”

应该明确规定:中国将于1997年收回香港。双方最后达成共识,通过外交途径商谈解决香港问题。于1984年签署协议。

1982年9月26日,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访华,中英首次揭开了香港前途谈判之幕。双方在经过首次谈判后,声明表示将会通过外交途径对香港前途的解决方法进行商谈。

第二阶段的谈判是1983年7月12及13日两天,地点在北京。中方团长姚广、英方团长是驻华大使柯利达。不过,由于双方在初期的会议中,1983年9月22、23日第四轮会谈后,1983年10月19、20日,双方举行第五轮会谈,中英公布中恢复了“有益的”、“有建设性的”形容词。

1984年6月,中英谈判进入最后阶段。7月份,英国外相贺维再访北京。8月1日,贺维抵港,举行记者招待会,宣称中英双方已同意协议大纲及主要条款。1984年9月26日,中国代表团团长周南和英国驻华大使理查德·伊文思代表双方在北京草签香港前途的“联合声明”。

1985年5月27日,两国政府在北京互换批准书,中英联合声明正式生效,香港进入了中国恢复行使主权前历时12年的过渡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香港回归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南京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