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督与巡抚哪个大?

总督大

清代巡抚主管一省军政、民政以“巡行天下,抚军安民”而名。清代,地方大员的品级为:总督,正二品:加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衔,从一品;加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正二品。巡抚,从二品:加兵部侍郎衔,正二品。

总督之“督”可见,在名义上不是地方官,是中央差遣的“派出”性质,由此可见中央是将地方权力牢牢握在手上的。地方没有名义上的大员,提督、知县等也皆属于中央官。清朝时对统辖一省或数省行政、经济及军事的长官称为“总督”,尊称为“督宪”、“制台”等。

与只掌握一省行政事务的巡抚不同,总督兼管数省,同时在政务之外也兼掌军务。有直隶总督、两江总督、四川总督、闽浙总督、云贵总督、湖广总督、两广总督、东三省总督和陕甘总督。

扩展资料:

巡抚的地方化和制度化已经完成,并形成了四种不同的类型。

1、居三司之上,为各省最高权力机构。明代全部十三个布政使司均设定员巡抚,三司属其管辖。这一类型,是明代巡抚的主流。

2、加强对边境地区的管辖,为新省区建制的开端。这类巡抚主要设在边境地区,又多在原有的行都指挥使司的基础上发展而成,以辽东、宁夏、甘肃为典型。英宗即位后增设文臣镇守(天顺以后改称巡抚),逐渐由军事单位过渡为行政单位。

3、组成特别区。这类巡抚主要设置在数省交界、统治力量薄弱的山区,以南赣、郧阳为典型。

4、组成战区。这类巡抚有两种情况。一是设置于原来的边境重镇,如宣府、大同等,有相对的稳定性;二是根据战事的发展临时增设,事平则罢,如天启、崇祯时为抵抗后金而设置的登莱、密云等巡抚。但登莱巡抚自陶朗先、袁可立等继有十四任,直至明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总督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巡抚

二、明朝时的总督和巡抚谁大

总督与巡抚皆为地方军政大员,合称督抚。

【但总督权力较巡抚大】,多数地区巡抚位于总督之下,亦有总督兼任巡抚者;总督的辖区比巡抚要大,一般都在一省以上,明末时更有管辖五省、七省者;【且总督级别较巡抚高】,地方总督多由部院正官中推选,由尚书、侍郎担任,亦加都察院正官(都御史﹑副都御史﹑佥都御史)职衔。

三、总督和巡抚谁官职高?

总督的权力比巡抚大,但是,官阶的话,在清朝规定,总督例兼都察院右都御史衔,总督为正二品官,加右都御史衔升格为从一品;

巡抚例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巡抚为从二品,加右副督御史升格为正二品。

总督管辖一省或二至三省的行政;巡抚总管一省地方政务。

无总督省份,由巡抚代行总督职权。

所以,总的来说,总督的官阶比巡抚略高一点。

四、总督和巡抚哪个大?

总督和巡抚,总督的权利大。

以清朝为例总督权力比巡抚大得多,但与巡抚之间没有直接的隶属关系,总督和巡抚都是对上直接听命于皇帝。不同的是总督可以管数省,侧重军事,巡抚只管一省,侧重民政。

当时全国设八大总督,分别为直隶、两江、闽浙、两湖、陕甘、四川、两广、云贵总督。这就不难看出浙江事实上是归闽浙总督管的。李沛诚所著《中国历代改革者》一书中专门介绍两江总督管辖的是:江苏、安徽、江西三省。

其他

总督对巡抚可有节制权,虽然不是直接领导,但“节制”这就够了,所以总督往往会不甘寂寞干预地方政府。当然了官面上出发点都是为了大清王朝更好地蓬勃向上。

总督这一伸手,就能碰到巡抚及以下地方官员之肉,巡抚之下藩、臬两司(布政使和按察使)不过正三品,自然不敢直接同从一品甚至是正一品(大学士衔)之总督较量,但是巡抚们可就有不甘当“软柿子”之辈。上文之例,已然说明一些问题,沈葆桢乃晚清之能吏,为了朝廷和个人发展不惜与恩人曾国藩绝交。督抚之关系,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