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兵年限与级别是什么?

士兵军衔等级和年限是士兵的军衔级别以及士兵的服役年限,在达到一定服役年限后未退役的,晋升至相应的军衔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十九条士兵军衔的授予、晋升:

(一)兵:服现役第一年的义务兵,授予列兵军衔;服现役第二年的列兵,晋升为上等兵。

(二)初级士官:上等兵服现役期满选取为初级士官的,晋升为下士;下士期满3年继续服现役的,晋升为中士。

(三)中级士官:中士服现役期满3年选取为中级士官的,晋升为上士;上士期满4年继续服现役的,晋升为四级军士长。

(四)高级士官:四级军士长服现役期满4年选取为高级士官的,晋升为三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期满4年继续服现役的,晋升为二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期满4年继续服现役的,晋升为一级军士长。

关于士兵军衔的其他规定。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二十三条士兵在院校和训练机构学习期间军衔的晋升,由本人隶属单位办理。士兵住院治疗期间军衔的晋升,由原单位办理。士兵因病和非因公致伤致残住院或者病休时间,连续计算超过半年的,军衔暂缓晋升,暂缓期限不得少于半年;医疗终结后符合条件继续服现役的,应当按期晋升。

第二十四条士兵涉嫌违法违纪被依法审查期间,军衔暂不晋升;经审查没有违法违纪情形的,应当按期晋升。

二、新军官法军官服役年限是多久?

军人的服役期限,因义务兵、军士、军官等,因身份不同而分别适用相应的规定:义务兵2年;士官至少三年,一般不超过三十年,年龄不超过五十五周岁。对于军队干部一般采取个人志愿与部队需要相结合的办法而定。

一、义务兵:2年;

《兵役法》第十九条: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二年。

二、士官:至少三年,一般不超过三十年,年龄不超过五十五周岁。

1、《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十九条:士兵军衔的授予、晋升:

2年:(一)兵:服现役第一年的义务兵,授予列兵军衔;服现役第二年的列兵,晋升为上

等兵。

3年:(二)初级士官:上等兵服现役期满选取为初级士官的,晋升为下士;下士期满3年

继续服现役的,晋升为中士。

4年:(三)中级士官:中士服现役期满3年选取为中级士官的,晋升为上士;上士期满4

年继续服现役的,晋升为四级军士长。

4年:(四)高级士官:四级军士长服现役期满4年选取为高级士官的,晋升为三级军士

长;三级军士长期满4年继续服现役的,晋升为二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期满4年继续服现役

的,晋升为一级军士长。

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的士官,首次授予的军衔等级,根据其在普

通高等学校学习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确定。

军队院校士官学员毕业时的军衔晋升,比照其同年入伍士官的军衔等级确定。

2、《兵役法》第二十条第二款:

士官实行分期服现役制度。士官服现役的期限,从改为志愿兵之日算起,至少三年,一般

不超过三十年,年龄不超过五十五周岁。

三、军官:个人志愿与部队需要相结合。

1、《现役军官法》规定:第十四条: 作战部队的军事、政治、后勤、装备军官平时任职

的最高年龄分别为:

(一)担任排级职务的,三十岁;

(二)担任连级职务的,三十五岁;

(三)担任营级职务的,四十岁;

(四)担任团级职务的,四十五岁;

(五)担任师级职务的,五十岁;

(六)担任军级职务的,五十五岁;

(七)担任大军区级职务的,副职六十三岁,正职六十五岁。

2、第四十三条 军事、政治、后勤、装备军官平时服现役的最低年限分别为:

(一)担任排级职务的,八年;

(二)担任连级职务的,副职十年,正职十二年;

(三)担任营级职务的,副职十四年,正职十六年;

(四)担任团级职务的,副职十八年,正职二十年。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制度的法律。1988年9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自1989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00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的决定》,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百度百科--现役军官法

三、军人服役期为多长时间?

自1955年实行义务兵役制以后,士兵服役年限经历了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在1998年以前,义务兵服役年限在3至6年,实行超期服役制度。

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陆军为3年,海军、空军为4年。从1978年开始,实行了志愿兵制度,志愿兵服现役的期限,从改为志愿兵之日算起,至少8年,不超过12年,年龄不超过35岁;军队有特殊需要,本人自愿,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第二个阶段在1998年以后,义务兵服役年限一律为2年,取消超期服役制度。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九条 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二年。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

第五条 公民依照法律规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履行兵役义务,必须经县级兵役机关批准。

士兵服现役的时间,自兵役机关批准服现役之日起,至部队下达退役命令之日止计算。

第六条 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2年。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服役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