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自精神的内容是什么?

四自精神就是: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弘扬“四自”精神,也将有力地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广大妇女中的培育和践行。当今中国,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都处在深刻的调整和变动当中,人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趋于多元,利益要求和愿望也日益多样化。

因此,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关注人们利益诉求和价值愿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从而夯实践行核心价值观的广泛民意基础。

弘扬“四自”精神的意义:

弘扬“四自”精神,也将有力地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广大妇女中的培育和践行。当今中国,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都处在深刻的调整和变动当中,人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趋于多元,利益要求和愿望也日益多样化。

因此,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关注人们利益诉求和价值愿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从而夯实践行核心价值观的广泛民意基础。

对于广大女性而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样不是空洞的,它渗透在每一个人的生活轨迹中,与女性的生产生活和现实利益密切相关,在广大女性当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样需要找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一原点。

四自精神的基本内容 

1983年9月2日,在中国妇女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康克清同志做了题为《奋发自强,开创妇女运动新局面》的工作报告。报告在谈到今后5年我国妇女的光荣任务时说:“我们要‘自尊、自爱、自重、自强’,勇敢地捍卫法律赋予自己的神圣权利”,这是全国妇联第一次提出“四自”。“四自”的内容是:自尊,就是要自己看得起自己,相信自己的力量,不要自卑。自爱,就是要自己爱护自己,要珍惜自己的生命,热爱自己的事业。自重,就是自己要尊重自己,尊重自己的人格。自强,是“四自”的核心,必须自强,自强才能自立。自强,就是要积极向上、奋发图强,学好本领,干出一番事业。“四自”号召中国广大妇女勇敢地捍卫法律赋予自己的神圣权利,不受封建残余思想的束缚,不做丧失自己人格、国格的事情。事隔5年,1988年9月1日,在中国妇女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庄严的人民大会堂悬挂起两条醒目的标语:“投身改革,团结奋进,同全国人民一道共闯难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做新时代的新女性。”大会并一致通过了张帼英书记作的题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为争取改革攻坚阶段的胜利建功立业》的工作报告。报告中写到:在改革竞争的大环境中,当代妇女要争取自身的进一步解放,必须努力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女性意识。这次不仅对“五大”提出的“四自”内容进行了修改,并且对“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内容进行了系统阐述,并写进全国妇联《章程》中,作为现阶段妇联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张帼英同志在报告中是这样解释“四自”内容的:“在改革竞争的大环境中,当代妇女要争取自身的进一步解放,必须努力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女性意识。自尊,就是尊重自己的人格,维护自己的尊严,反对自轻自贱;自信,就是相信自己的力量,坚定自己的信念,反对妄自菲薄;自立,就是树立独立意识,体现自己的社会价值,反对依附顺从;自强,就是顽强拼搏,奋发进取,反对自卑自弱。”新时期的“四自”精神,是对中国妇女运动光荣传统的继承和发展。这一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妇女自己的口号,倡导中国妇女在改革浪潮中急流勇进,树立自我发展的独立的群体意识,培养健全的心理素质,成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一支举足轻重的力量。

中国妇女“六大”提出的“四自”口号,得到了党和国家的充分肯定和热情支持。1989年12月21日中共中央发出的《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中指出:“妇联要教育广大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激励她们奋发上进,在建设和改革事业中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和积极作用。”1990年3月7日江泽民总书记在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说:“希望你们努力提高素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进一步增强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做社会主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女性。”1992年4月3日,第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该法在“总则”中规定:“国家鼓励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从此,“四自”教育成为妇女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成为改革开放新时期广大妇女最熟悉的口号,成为中国妇女奋发前进的动力。

女大学生在学习生活中如何践行四自精神

提倡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是对中国妇女运动光荣传统的继承和发展。

纵观“四自”精神的实质,就是倡导广大女性珍视并维护自己作为国家主人的尊严与价值,坚信自身的力量、潜能和优势,培养独立自主、自强不息的坚强意志。

四自精神:

1.自尊,就是要自己看得起自己,相信自己的力量,不要自卑。

2.自爱,就是要自己爱护自己,要珍惜自己的生命,热爱自己的事业。

3.自重,就是自己要尊重自己,尊重自己的人格。

4.自强,是“四自”的核心,必须自强,自强才能自立。自强,就是要积极向上、奋发图强,学好本领,干出一番事业。

四字精神核心要点

忠,廉,民,实。新时代的青年要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增强做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不负时代,不负韶华,不负党和人民的殷切希望。作为青年党员干部更应将总书记对青年的寄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立足于百年新起点,初心如磐行稳致远。

广大青年党员干部更要胸怀忠诚于党之情不动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旗帜鲜明。

新时代的年轻人要牢记党的使命

作为新时代的年轻人,我们应该志存高远,为祖国的繁荣昌盛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这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寄语广大青年:“要志存高远,增长知识,锤炼意志,让青春在时代进步中焕发出绚丽的色彩”。

青年一代要深入学习和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牢固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要培养自己独立的思想和品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注重实践。

巾帼建功活动中提出的“四有四自”是什么意思?

1、四有是有理想 、道德 、有文化、 有纪律; 四自是自尊 、自信、 自立、 自强。

2、“巾帼建功”活动是在中开展的“学政治、学文化、学科学、学技术、学管理,比思想、比质量、比服务、比成绩、比贡献”的简称。1991年全国妇联和国家教育委员会、人事部、劳动部等12个部委,在全国城镇发起“巾帼建功”活动,号召广大城镇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在各自的岗位建功立业。十几年来,随着形势的发展,“巾帼建功”活动的内涵不断深化,活动的领域不断拓展,主要开展了“巾帼文明岗”、“巾帼社区服务工程”、“中华巾帼志愿者”等活动。

3、“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是“巾帼建功”活动的重要载体,1991年由全国妇联、中宣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26家部委共同发起并推出,在行业女性较为集中的单位或岗位展开的一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结合各地、各行业特点和发展要求,以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为核心,以倡导职业文明、提升行业服务水平为着力点,引导和动员各行业妇女岗位建功,岗位成才,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