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的云联惠是什么样子的?
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4年成立的网络技术公司
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月6日,注册地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宸悦路32号(G-1)2109房,法定代表人是黄观勇。[1]
2018年5月8日,广东省公安厅部署广州警方开展收网行动,成功摧毁“云联惠”特大网络传销犯罪团伙,黄某等多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在行动中落网。5月9日,广州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云联商城)黄明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犯罪通告。[2]
基本信息
中文名
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
海珠区
员工人数
450
目录
百科目录
简介
发展历程
社会事件
关闭
发展历程
2014年1月6日,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宸悦路32号,注册资本为100001万元。经营范围包括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等。
2015年4月,云联惠正式上线运营。
云联惠的三大股东为广东云联国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泓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黄明,三者分别持股43.91%,37.27%和18.82%。
社会事件
传销被查
2018年5月8日,经查,以黄某为首的该团伙成立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并依托该公司“云联商城”,以“消费全返”等为幌子,采取拉人头、交纳会费、积分返利等方式引诱人员加入,骗取财物,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2018年5月8日17点,其官网页面显示为云联惠发布的系统维护公告。据该通知,云联惠计划对系统进行例行维护,维护时间为2018年5月8日9:30-21:30,如在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维护内容,维护时间将顺延;系统维护期间,商城网站及会员中心暂时停止外部访问。
发布通告
2018年5月9日凌晨,广州公安发布重磅消息:广州警方于5月8日开展收网行动,成功摧毁“云联惠”特大网络传销犯罪团伙,黄某等多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在行动中落网。
2018年5月9日9时,广州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云联商城)黄明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犯罪通告。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云联惠)黄明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犯罪已被立案调查,为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打击犯罪,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参与云联惠犯罪活动的人员,在2018年5月15日之前,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的,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原则,将依法予以从宽处理。
二、云联惠的会员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可在六十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会员注册证明材料、合同、会员的交易流水账户和预存款凭证等书面材料,依法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
三、向公安机关投案及反映情况,由本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四、凡是反映情况、表达诉求的,都应当依法理性进行,不得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危害公共安全,违者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
依法执行逮捕
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今天(6月29日)通报:近日,经检察机关批准,广州警方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云联惠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依法执行逮捕。
今年5月,广州警方成功侦破“云联惠”特大网络传销案。经查,2014年以来,黄某等人依托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云联商城”互联网平台,打着“消费全返”等幌子,以线上线下积分返利为诱饵,引诱人员加入,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的形式发展会员和代理,涉及人员众多、涉案资金巨大,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到案后,黄某等多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对利用“云联商城”平台实施传销犯罪活动的事实供认不讳。
广州警方表示,近年来,传销分子不断变换作案手法,巧立“消费全返”、“商业联盟”、“金融互助”等各种名目,策划、组织传销活动,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警方提醒广大群众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被“快速致富”的幌子所诱惑,自觉抵制各种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云联惠案件进展到什么程度了
截止至2020年1月,为对一名“云联惠”传销案犯罪嫌疑人刘某依法批准逮捕。
以积分返利等为由,发展下线人员,非法敛财13万余元。莲湖区人民检察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一名“云联惠”传销案犯罪嫌疑人刘某依法批准逮捕。
广东警方摧毁了“云联惠”涉嫌网络传销犯罪团伙。该团伙以消费返利等为幌子,采取拉人头、交纳会费、积分返利等方式,通过口口相传引诱西安以及外省市人员参与投资成为会员,非法敛财。“云联惠” 特大网络传销团伙涉案人数众多,犯罪金额特别巨大,主要人员在广东等地已落网。
扩展资料:
“云联惠”的相关情况:
1、新型网络传销以互联网为载体,假称“政府支持”,以”投资理念”等名义掩人耳目,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空手套白狼”。
2、由于互联网覆盖范围广,不受地域限制,一方面扩大了传销范围,另一方面加快了传销速度,极具危害性,涉案资金和涉案人数、遭受损失的数额巨大,提醒广大市民一定不要被利益蒙蔽双眼,避免经济遭受损失。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云联惠”传销案嫌疑人被批捕
三、2022云联惠至今判了多少刑事
8月20日,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对黄明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黄明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没收违法所得;对其他共同参与传销犯罪的多名主要同案人员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至2年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底至2014年初,黄明等人相继成立“云联国骥”“云联惠”等公司,运行云联惠云联商城网络平台,以“消费全返”“消费共享”为名诱使他人注册成为会员,将发展会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形成非法传销层级和链条,大肆谋取非法利益,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情节特别严重,构成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底至2014年初,黄明等人相继成立“云联国骥”“云联惠”等公司,运行云联惠云联商城网络平台,云联惠公司采取“消费全返”运营模式吸收会员,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等形式获得会员资格,从而形成会员层级网络,吸收资金。
消费者通过云联商城或推荐人等方式免费注册成为普通会员,或缴纳99.9元或999元升级为金钻、铂钻会员,形成了多层级的金字塔型结构,层级计酬以下线的收入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返利方式以每个下线人员通过缴纳升级、消费、推荐奖励等方式获得白积分收入。
将发展会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形成非法传销层级和链条,大肆谋取非法利益,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情节特别严重,构成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四、2019年3月份了,云联惠目前是什么情况?
云联惠在2018年5月已经被抓捕。
2018年5月8日,广东省公安厅部署广州警方开展收网行动,成功摧毁云联惠特大网络传销犯罪团伙,黄某等多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在行动中落网。
经查,以黄某为首的该团伙成立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并依托该公司云联商城,以消费全返等为幌子,采取拉人头、交纳会费、积分返利等方式引诱人员加入,从而进行骗取财物,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扩展资料:
据了解,云联惠共有三级:免费的普通会员、交99.9元的普通商家会员(金钻)和交999元的创业商家会员(铂钻)。
会员级别越高,享受的权限越高。比起免费会员,金钻会员和铂钻会员除了享受消费积分返还,还有推荐权(发展下线),即每推荐一个人就能拿到一笔提成。
如果被推荐人是消费者,推荐人可以获得消费金额的5%;如果被推荐人是商家,推荐人可获得销售金额的2.5%。
对于这一平台的商业模式,中国反传销第一人李旭曾表示,“借旧还新让云联惠持续进账,但是细水管进宽水管出,资金链早晚会断裂。
云联惠用规则延缓崩盘的速度,从静态来说是庞氏骗局;从动态来看,其通过招加盟商拉人头发展下线,涉嫌传销。”
除了涉嫌传销,云联惠还可能涉嫌非法集资。在视频中,讲师们在谈及云联惠赚钱方式时,多会重点提及“现金流”,这里牵涉到私设资金池的情况。
参考资料:人民网—云联惠传销骗局崩盘背后:“全额返现”套路深
五、起底云联惠传销骗局:以116%“投资回报”诱骗下线超896万人
购买100元的商品,只需向平台交16元,平台就会将116元全额返还,这样的“好事”,你信吗?
靠着“消费全返”的幌子,2014年以来,云联惠公司诱使大量会员加入,并在网上不断发展下线,截至2018年案发,已在全国吸纳会员 896万余人 ,按照平台全返的规则,资金缺口达到 4207.5亿 。
面对如此庞大的资金缺口,云联惠除了拉人头的会费,基本没有其他收入,一旦这场拉人头的 游戏 崩盘,对 社会 和金融秩序产生的损害难以估量。
8月20日,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主犯黄明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没收违法所得,其他多名主要同案人员均被判刑。
116%投资回报?
拉长返现时间打“时间差”
2014年1月,54岁的黄明创立云联惠公司,宣称“你消费、我买单”,任何一起交易只要支付16%的费用,平台就将给予116%的回报。
这么高的投资回报,靠什么支撑?
公安机关侦查发现,黄明为此设计了一套积分机制。在云联商城中,充值可以获得积分,1元等于100个白积分,会员白积分每天以约万分之五的速率转化为红积分,红积分可用于消费或提现。
无论是给员工发工资,还是会员的“消费返还”,云联惠均通过积分支付,积分提现的速度就带来了时间差。
云联惠公司财务总监关某承认,公司主要靠将收取的资金放在银行产生利息,同时将返还期无限拉长作为杠杆,以达到获利的目的。
然而,要让这套机制持续下去,就需要有源源不断的会员加入进来交钱。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黄警官透露,云联惠公司规定,想享受消费返利,必须先成为会员,会员分为不同等级,等级通过充值可以提升。
高等级会员不但可以发展下线会员,还可以直接从下线会员的入会费或交易中获得提成。会员上下线不限层级,通过推荐方式,原则上可以无限发展。
为了进一步扩大规模,吸纳更多会员,云联惠还推行了代理制度。代理公司没有实质经营活动,主要职责是宣传推广云联惠理念,继续发展培训会员。
而公司的职位,可以直接用钱购买。云联惠市场运营部副总裁唐某称,她在2018年春节后交了100万元,直接购买了公司的董事一职。
在对外宣传中,黄明声称,云联惠是一家创新驱动的平台经济、消费经济。
但通过对云联惠运营情况的调查,警方认为,云联惠涉嫌构成隐蔽性更强、传播范围更广的网络传销犯罪。
消费经济创新?
拉人头式层级架构达119层
无论用什么概念伪装,传销犯罪最终都离不开金字塔型的人传人链条。
“网络传销犯罪没有实体化现场,因此,我们重现了云联惠发展会员的过程。”经侦支队孔警官介绍,办案人员用自己的身份信息注册为云联惠会员,并按照平台规则投资消费。
将全部流程走完后,办案人员发现,云联惠并不需要买卖双方产生真实消费,只要缴纳16%的共享金入门,买卖双方就能通过上下线关系获得层级计酬。
证据显示:云联惠会员不仅可以发展下线,下线还可以继续发展下线,以此组成传销人员链,以及按层计酬的传销收益体系。云联惠的有效会员达到896万余个,金字塔式层级架构达到整整119层。
铁证面前,云联惠的网络传销本质暴露无遗。
云联惠发展下线的过程中,不少员工也逐渐意识到这一问题。
云联惠董事燕某称,公司员工和会员都清楚“层层计提”的操作模式,但公司不会明说,因为这涉嫌传销。
“我们只有大力发展会员和代理,才能收取更多的会员费和代理费,才会有更多的会员充值,才能向之前的会员支付提现款。”在供述中,云联惠财务部副经理李某承认,这就是云联惠传销的本质。
然而,即便明知从事传销,一些会员却仍抱有幻想,认为只要这场“击鼓传花”的 游戏 不终止,就会有新的人来“接盘”,自己就能发财跑路。
提前发财跑路?
资金缺口已达4207.5亿
实际上,这场骗局中无人能幸免。
海珠区检察院查明,云联惠承诺的所谓“消费全返”,全靠会员缴纳的费用维持,公司本身没有任何盈利性经营活动。
按照平台每收入16%就需支出116%的规则,云联惠公司的支出是收入的7.25倍,如果扣除公司的运营成本,支出比例更高。
“这意味着,云联惠不但没有创造出任何 社会 价值,反而商家与消费者之间每产生一笔交易,云联惠就要负上高于其收取费用7倍以上的债务。”公诉人邱检察官透露,随着会员人数越来越多,云联惠的负债就越来越高,当资金流入速度不及流出速度时,资金链断裂崩盘是必然结局。
黄明所宣称的“消费全返”,也只是一个幌子。
检察机关发现,云联惠声称每天返还速率在万分之五,但返还速率并不固定,而是由黄明人为控制调整,返还基数是递减值。会员消费1万元,想返还99%,需要花上25年的时间。
与此同时,云联惠的交易数据也十分异常。据云联商城运营主任哈某供述,不少会员同时注册商家账号与消费者账号,通过自买自卖,以16%的资金博取116%的回报,云联惠对这些虚假交易却持默许态度。
这让渴望“一夜暴富”的会员越陷越深,也进一步加大了崩盘风险。
法院查明,云联惠公司全部收入主要存放于银行,投资去向为银行理财产品,这些收益与云联惠承诺的6.25倍回报相去甚远。
截至2018年5月8日,云联惠已形成资金缺口达4207.5亿元,公司全部扣押财产无法满足回款需求,对会员的投资承诺已无法兑现。
8月20日,海珠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
云联惠未创造财富价值 反带来 社会 危害
云联惠为何被认定为传销犯罪?如何识别隐藏在经济创新幌子下的网络传销?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层级性、欺骗性。云联惠经营模式实质是以“消费全返”“层级计酬”作为诱饵,以积分返还、“提成”、“嘉奖”、不限层级的层层计酬来吸引会员投资和代理公司、联盟商家加盟,明显具备了层级性的特征。
同时,云联惠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及实施的举措都是为了吸引更多的会员加入,平台推销商品及消费只是获取入门费的途径。
证据显示,云联惠平台上的各项收入根本不足以兑现其百分百消费返还的虚假承诺,云联惠公司不可能维系其资金池运行,黄明等人正是利用云联惠传销模式从会员缴纳的费用中非法获利,符合“骗取财物”的传销犯罪特征。
近年来,一些经济犯罪打着经济创新的幌子,具有更强的迷惑性和隐蔽性。经济创新与新型犯罪的边界是什么?
经济创新本质上是一种创造价值、增加 社会 财富的活动。经济创新与新型犯罪的界限是有无创造价值、增加 社会 财富。云联惠的行为只是对会员的财富进行重新分配,这种重新分配既不创造价值、也未增加 社会 财富。
相反,其扰乱 社会 与金融秩序,往往会导致 社会 财富的减少、毁损、灭失。因此,云联惠不是经济创新,而是新型犯罪。
云联惠的 社会 危害性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刑法中有些侵犯 社会 法益的犯罪,如赌博罪、聚众淫乱罪,行为人自愿、主动参与犯罪活动,这类犯罪没有直接的、明确的受害人,即所谓“无被害人犯罪”。
“无被害人犯罪”没有直接侵害个人法益,所以容易使人误认为这类犯罪没有 社会 危害性或 社会 危害性较小。但这类犯罪侵害的是 社会 法益,受害的是 社会 ,同样具有 社会 危害性。
云联惠不以买卖商品为目的,其营利模式是发展会员、拉人头、交会费,必须靠发展越来越多的下线会员缴纳会费才可持续。由于其发展的会员规模巨大且脱离规范监管,资金链断裂,即直接对金融秩序造成严重危害。
另一方面,云联惠的传销活动是“滚雪球”,其雪球越滚越大,让大量 社会 成员牵涉其中。犹如多米诺骨牌,一旦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即引发整个系统崩溃,从而对 社会 管理秩序造成严重危害。
来源丨南方法治(记者 尚黎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