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海12海里是怎么来的?

1973年召开了第三次海洋法会议第一期会议。经过九年的艰苦谈判,新的海洋法公约(即《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于1982年4月30日在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第十一期会议上通过。

经磋商,根据大多数国家意见通过的《公约》规定为,“每一个国家有权确定其领海的宽度,直至从按照本公约确定的基线量起不超过12海里的界限为止。”但有些拉美国家仍坚持370km,未签署此公约。

关于领海的外部界限是“一条其每一点同基线最近点的距离等于领海宽度的线”。领海基线指沿海国划定其领海外部界限的起算线。沿着这条线向外划出一定宽度的海域便是领海。在国际实践中,领海基线有两种:一种是低潮线,即退潮时海水退出最远的那条海岸线,称为正常基线。

另一种是直线基线,即在大陆岸上和沿海岸外缘岛屿上选定适当点作为基点,然后将相邻的基点用直线连接起来,这一系列直线构成的基线为直线基线。从这直线基线向外划出一定宽度的海域构成领海。直线基线与陆地之间的海域为内水。这种划法适用于海岸线极为曲折,或紧接海岸有一系列岛屿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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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海上的无害通过

外国船只依照海洋法公约有权在某国领海进行“无害通过”。依据公约,无害通过系指不损害沿海国的和平、安全和良好秩序的通过,无需事先通知或取得沿海国的许可。反面而言,只要外国船舶于经过领海时,有损害沿海国和平、良好秩序和安全之情事发生,即为非无害。

而当中所谓“通过”,是指为横渡领海但不进入内水、或为驶入内水或自内水驶往公海而通过领海。这种航行应继续不停地迅速进行。不经许可不得停船和下锚。但通常航行所附带发生的停泊和下锚,或者因不可抗力或遇难目的的停泊和下锚,则是容许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领海

二、12海里 中国领海宽度是怎样确定的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三条的规定,沿海国的领海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不应超过12海里。中国、俄罗斯、美国、英国、法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泰国、阿尔及利亚、埃及、扎伊尔、苏丹、摩洛哥等世界多数国家都采用这个领海宽度的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海宽度为12海里。这项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领土,包括中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和同大陆及其沿海岛屿隔有公海的台湾及其周围各岛、澎湖列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其他属于中国的岛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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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海里标准的由来:

这个标准其实是由中国提出的。其实在几个世纪以前,各国在瓜分完陆地后,就对领海权益提出了质疑,对于如何划分领海范围一直有争议。

十八世纪的时候,西方才讨论出个所以然,认为应该用大炮的射程来规定各国领海范围。言下之意就是,大炮能射多远,领海范围就拓展多远。

那时候的大炮射程不算太远,也就三海里左右,于是各国也就暂定领海范围为三海里。但是我们也知道,科技是发展的,大炮的射程也在不断增加,到了近代各国又不满足三海里了,又闹着要拓宽领海范围。

这个问题中国也曾讨论过,最后在1958年的时候,毛主席提出把中国领海范围拓宽到十二海里,并把这个商讨结果告知了全世界,声名任何国家不得擅自进入中国领海或领空,违反者会遭到攻击。

毛主席将我国领海定到十二海里一方面是因为当时我们的军舰大炮也就打到这么远的距离,另一方面是因为想让渤海成为我们的内海,方便防卫京城。

1982年联合国结束了第三次海洋法会议,最后决定就按照中国的标准,将各国领海宽度划定为十二海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领海宽度

三、12海里领海由来

以前3海里领海线规定是为西方自身利益服务的。国际海牙协议,以3海里为领海线,18世纪末,大炮的射程为3海里,西方国家就采用以海岸炮台的有效射程距离为领海的宽度。西方要求各国遵守,这对他们有利,明摆着,他们的地盘别人没有能力去也不敢去,别人的地盘他的舰队却可以随便去。许多国家认为这不公正,苏联就宣布12海里。印度尼西亚、印度和许多非洲、拉美国家也持此态度。

四、国际海洋法规定十二海里的由来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关于海里规定: 12海里内是领海.基线以外十二海里之水域,沿岸国可制订法律规章加以管理并运用其资源。外国船舶在领海有“无害通过”〔innocent passage〕之权。而军事船舶在领海国许可下,也可以进行“过境通过”

五、领海12海里的由来

领海曾被称为沿岸水、沿岸海、海水带和领水,在地理上是指与海岸平行的、具有一定距离宽度的带状海洋水域。按海洋法,领海定义为:“国家主权扩展于其陆地领土及其内水以外临接其海岸的一带海域,称为领海。”1931年,国民党政府曾颁布过3海里的领海制,但实际形同虚设,列强的军舰自由游弋在中国的海洋江河。1949年人民解放军在长江上炮击英国军舰紫石英号后,结束了帝国主义军舰在中国内河横行霸道的特权。但领海权问题还没有做出规定。如果按照国民党政府的3海里领海线,渤海就成为了公海。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经过对世界各国领海范围的了解、分析,认为中国未来的威胁很可能来自海上,决定制定一个关于领海的规则。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最大的战列舰——英国纳尔逊级战列舰

国际上最早确定领海标准是有实际原因的:在18世纪世界进入火器时代后,大炮成为了战争武器,有海上战舰以来,一般衡量一艘战舰战斗力的指标,主要是看战舰搭载的主炮数量、口径大小、射程远近。领海的概念在最早时期,是以海岸边上的大炮所能打到的距离、舰炮的射程距离为限。是为了避免海上的舰炮对陆地的攻击、岸炮对军舰的打击而确定的。最初在海上崭露头角的是荷兰,那个年代舰炮最大射程不超过3海里(5—6公里),因而最初领海宽度定义为3海里。故为当时的海洋大国所接受。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大炮的性能不断提高射程增加,各国逐渐把领海向外扩大到7、11、22公里。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一般舰炮的射程都达到了20公里左右,12海里大约等于22·224公里。这时候很多国家倾向采用12海里(22公里)作为领海宽度。

人们常说的12海里领海主权、3海里领海主权,当初就是用舰炮的最大射程来测量的,大炮射程即是一个国家的领海范围。到二战时期最大的舰炮射程超过40公里。因而多数国家慢慢实行12海里的领海宽度。后来有的国家甚至提出200公里经济区的概念。                               

新中建立后,关于如何制定中国的领海范围,毛主席特意请教了海洋专家。1958年8月22日,周恩来以国务院的名义,请来专家探究中国领海的设立标准,毛主席参加了这次研讨。专家向毛主席介绍了领海的地位、作用、划分领海的方法及世界各国采用的领海制度。当时世界还没有一个公认的、统一的领海宽度。             

海洋专家对毛主席说:“当时对领海主权的划分不太一样。发达国家一般要求是3海里,不发达国家则要求是12海里。因为不发达国家没有绝对权力,所以世界一直奉行3海里。”

毛主席追问:“为什么是这样?”

海洋专家说:“发达国家要求3海里,是因为别的国家很难到他的国土边上,尤其是美国,定为1海里也没有别的国家能过去。相反,他却可以以这个条款进入其他国家的领土边缘”。

“发达国家凭借经济、军事实力,肆意侵犯其他国家海域,掠夺海洋资源,他们主张领海宽度3海里,而发展中国家为保护自己领海主权及国土安全,多数主张12海里甚至更多的领海宽度。”

毛主席说:“这就是了,岂止是1海里。很多国家的内河都成了帝国主义的航道。我们支持12海里。”

毛主席在那里仔细听着,并向专家请教:“领海宽了对商船航行有影响吗?”

专家回答:“不会,海洋法规定,商船的正常商务活动是可以无害通过领海的。”

毛主席点点头,然后又指着地图上的渤海问道:“如果我们定了12海里领海宽度,那渤海还是公海吗?”

专家思索了一下回答:“渤海中最宽的老铁山水道也不足24海里,这样渤海就成为中国的内海了,我国享有完全的主权。”

毛主席微笑着站起来自言自语的说道:“看来,为了国家安全和繁荣,应当有这个较宽的领海。”

经过人大批准中国发表声明:

中国领海宽度为12海里。任何国家船只进入中国12海里的领海,都需要提前通知,获得允许后方能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确立的12海里的领海线,在华沙大使级会谈上,美国表示尊重中国宣示的12海里领海线。

毛主席为中国领土安全高瞻远瞩,12海里领海制度,也更利于不发达国家,并获得世界认可。中国确定12海里领海宽度,渤海就成为了中国的内海。1982年,毛主席所宣称的12海里领海宽度,为世界各国广为认可,这个领海宽度标准,已成为国际惯例和国际标准,一直执行到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