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孝三年有哪些规定?

孝的习俗不知起源于何时,在儒家的礼节中,父母去世,孩子需要守孝三年。守孝时间的定量,是由母亲用母乳哺育孩子的时长而来,都是27个月,也就是两年多一点,后人为表示自己对先辈的尊重,就把时间延长至三年,这也就有了守孝三年的说法。

长辈过世时,晚辈的内心一定是沉痛的、悲伤的,而表达自己内心中这种悲痛最好的方式就是——守孝。

在古时,守孝三年,有守灵堂,不贴对联,不去给别人拜年,不放鞭炮,烧一期时烧金山银山,三期金斗银斗,五期女儿买五朵花,七期烧船和靠岸树,百天提前烧纸等具体规定。

到了现代,守孝的方式变得简化了许多,像是我们这里,老人过世的头三年春联不能贴大红色的,第一年是紫色,第二年是 黄色,第三年是绿色;家中要供奉老人遗像,逢年过节烧香磕头。·

守孝的方式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但是守孝的习俗却不会消失,只要中国文化没有灭亡,守孝的习俗就会一直存在下去。

因为守孝,守的是人心。

古代守孝为什么要三年?有什么来历吗?

古代“守孝三年”是儒家的著名主张,孔子主张为去世的父母守“三年之丧”,理由是因为人类所拥有的至高无上的情感,那就是亲情;生育和抚养以及教育我们的父母,我们需要回报。古代守孝为什么要三年?这是怎么计算的?

《礼记》中记载:“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守三年之丧意思就是要守满二十五个月之后才能结束。因为涉及闰月,后来儒家要求的三年之丧“满两周年”,但也有了满二十五个月与满二十七个月的争论。让我们来仔细算下,古代这“三年之丧”,二十五个月也不满三年呢?这到底是怎么计算的?这是因为古时候人们计算年份不用实数,用虚数,正如现在我国对年龄的算法,也有部分地区用虚岁计算年龄的,是一样的道理。我国古人算法就是按照经历的年份来算,年尾和年头计算在内,所以就有了这二十五个月的说法,就当虚长三年来计算了。守三年之丧就是要求守二十五个月之后结束,不管怎么算,都要满足两周年的时间要求才算期满。

另外,守三年之丧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情感伤痛的原因,人们失去亲情之后要想“疗伤”就是要有一个“节哀顺变”的过程“,经过这“三年之丧”是对失去父母如刀斩之痛之情的表达,同时,时间是医治情感伤痛的良药,伤痛会逐渐抚平。对父母的思念终生不会改变,但是,失去父母的现实要学会面对,就是所谓的“节哀顺变”。在这三年之内,应当穿麻衣、吃疏食、断绝夫妻生活和所有的娱乐活动。

这三年之丧的来历,还是要从儒家文化说起,儒家要求子女在父母长辈去世之后以礼的形式表达哀情与敬意,注重表里如一。孔子考虑的则是更深一层的维系中华民族宗法社会的血缘亲情,因而坚持三年之丧。孔子主张实行“三年之丧”,出发点是人之亲情,三年之丧,是根据人情制定的。《礼记·杂记下》中记载:“守丧期间,因为丧父母之痛太深,所以,君子不忍心吃稻米饭,穿锦绣的衣服,即使听到音乐,不仅不会感到快乐,而且会更增悲痛之情,这本是出于人之常情。假如父母去世,子女却无动于衷,心安理得地去享乐,我们还能说他有仁爱之心吗?把父母去世都不当一回事的人,还能有淳朴之心吗?”先秦儒家非常重视丧葬礼仪中的三年之丧,在《论语》《孟子》《荀子》《礼记》中的《杂记》《问丧》《三年问》及《丧服四制》等儒家经典中都提及和论证过三年之丧。

古代三年之丧对中国现代民俗有着重要影响。但是,守丧在实际执行的时候,无论对于个人或者国家都面临很多现实困难,一个人的生命和精力有限,如果严格按照儒家礼仪中规定的给父、母、夫妻对方、爷爷、奶奶等亲人,还有恩师或恩人等守“三年”“一年”或“三个月”等的守丧要求,一个人半生的精力可能都耗费在守丧上,严重影响个人或国家正常的生活和社会秩序。之后,出现“心丧”是对“三年之丧”丧葬礼仪形式现实困难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