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邦联制是什麽?联邦制是什麽?两者有什麽区别?l两者各有那些国家?

联邦制和邦联制的比较

不同点

第一,二者的含义不同联邦也称“联盟国家”。是由若干成员单位(共和国、州、邦等)组成的统一国家,如现在的美国、德国、印度等。

邦联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为了达到军事、贸易或其他共同目的而形成的一种国家联合,如现代的欧盟、东盟等实际上就是邦联。

第二,两者的范围不同。联邦的范围小,邦联的范围大,邦联之中有联邦,但联邦之中无邦联。欧盟中就包含了一些联邦国家,如德国。

第三,两者的机构不同。联邦有自己的立法机关和中央政府,邦联无联邦的最高立法、行政机关,其主要机构是邦联的议会或成员国首脑会议。

第四,两者的职权不同。联邦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联邦的地位高于组成单位,一切重大权力均属于联邦中央政府,联邦法律为国家的最高法律,各州法律不得与它相抵触,联邦法院的判决,其效力适用于全国,各州政府、法院和公民均有遵守的义务;参加联邦的各州,可以根据联邦宪法制定本州宪法和法律,可以建立本州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并在自己的管辖区内行使权力,领导下属各级政府。

邦联的活动只限于特定方面,其首脑会议的决议必须经过成员国认可才能生效,但无法律效力,各成员国仍是有主权的独立国家,各自拥有立法、行政、外交、军事、财政等方面的权力。

第五、两者的国际交往不同。联邦是国际交往的主体,不过有的联邦国家也允许成员国有某些外交权。

邦联不是国际交往的主要主体,其成员国各自保持内政和外交上的独立,具有主权实体性质的仍是成员国。

共同点:

第一、从国家结构形式上看,都属于复合制。

第二、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如:随着社会经济、政治的进一步集中和统一,曾属于邦联的美国、瑞士、德国先后改组为联邦,相反,属于联邦的原苏联于1991年年底成为独联体(实际上已成为松散的邦联)。

总之,邦联是“国家的联合”,而联邦则是“联合的国家”。

二、联邦制和邦联制有什么区别?

1、含义不同

联邦也称“联盟国家”。是由若干成员单位(共和国、州、邦等)组成的统一国家,如现在的美国、德国、印度等。

邦联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为了达到军事、贸易或其他共同目的而形成的一种国家联合,如现代的欧盟、东盟等实际上就是邦联。

2、范围不同

联邦的范围小,邦联的范围大,邦联之中有联邦,但联邦之中无邦联。欧盟中就包含了一些联邦国家,如德国。

3、机构不同

联邦有自己的立法机关和中央政府,邦联无联邦的最高立法、行政机关,其主要机构是邦联的议会或成员国首脑会议。

邦联制和联邦制的共同点:

1、从国家结构形式上看,都属于复合制。

2、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如:随着社会经济、政治的进一步集中和统一,曾属于邦联的美国、瑞士、德国先后改组为联邦,相反,属于联邦的原苏联于1991年年底成为独联体(实际上已成为松散的邦联)。

总之,邦联是“国家的联合”,而联邦则是“联合的国家”。

三、联邦制国家和邦联制国家有什么区别?

联邦制国家,是指一个国家;邦联制国家是指多个国家组成的联盟。联邦制国家其实类似于我国商朝时期的社会形态,那个时候虽然号称是“商朝”,可是实际上“商国”只不过是其中最大的一个诸侯罢了,除了“商国”,还有其他很多个诸侯,例如后来造反的“武周”。只不过古时候的诸侯联盟制度,军权和政权都是掌握在各地诸侯手中的,大家只是统一服从最大的“王”的命令。如今的联邦制国家,则是政治独立,而军事统一,例如美国。

而邦联制国家则类似于秦朝在统一前的合纵连横时期,那个时候秦国和绝大多数国家组成一个联盟,这个联盟就是联邦制国家。联邦制国家是军事、政治、经济等等都是独立的,只不过大家因为某一个原因抱成团罢了,想要加入的话一般会有条件限制,想要离开的话一般也没有哪一方国家会阻拦,总的来说是比较自由的一种联盟团体。例如今天的欧盟国家。

这两种“国家”有着本质的不同,因为假如联邦制国家发生了战乱,那么就是属于内乱,属于国家内部的矛盾纷争,其他国家无法插手,当然至少是无法以正当的理由插手。就像一个家庭中夫妻俩打架,哪怕夫妻俩已经在离婚的边缘了,那么他们打架也只是属于家庭纷争,而不是民事纠纷。

假如邦联制国家发生了战乱,那么就是国与国之间的战争,其他国家都可以找个理由加入,在如今本着世界和平的原则的情况下,甚至其他国家可以强行制止他们发生战争。这就像一个村里的人互相打架一样,大家把家庭建在了一起,组成了村落,也就是组成了“邦联制国家”。然而两个家庭发生了矛盾,互相打架,那么其他人是可以上前前行将打架的双方拉开的。

综合而言,联邦制国家是指多个联盟组成的国家,而邦联制国家是指多个国家组成的联盟。

四、联邦制和邦联制的区别

联邦制和邦联制的区别是什么:

不同的政治实体遵循同一部宪法,挂同一面国旗,那就是联邦制。

不同的政治实体遵循不同的宪法/临时约法,挂不同的国旗,那就是邦联制。

邦联制中的各个政治势力若合并为一个联邦政府,此即变为联邦制。

联邦是许多政治实体组成的国家,邦联是许多国家组成的政治实体或组织。

联邦制和邦联制是复合制国家结构的两种形式。

邦联制--是指若干享有主权的独立国家为实现某种共同的目的(如军事、贸易等)而结成的松散的国家联盟。这种联盟一般以条约为基础,不是以宪法为基础。

邦联本身不是独立的主权国家,它没有统一的宪法和法律制度、国家机关、军队也没有税收、预算等,个成员国均保留自己独立和完整的国家主权,公民只具有自己所属国家的国籍,邦联的主要机关是由各成员国派遣代表组成或定期由成员国国籍元首、政府首脑参加的会议,但联邦的决议必须经各成员国批准才能生效。

邦联不是国籍法主体,不得对外进行交往。

解体以前的苏联,由许多独立的国家组合成一个“邦联”的形式,各有各的国号,各有各的国旗,外交、国防均可自主,司法有终审权,可以拥有自己的军队,也可以申请进入联合国成为会员,解体前苏联的乌克兰共和国就是一个实例,因此可以说“邦联制”实在是一种极为松散的国际组合,绝对不是一个统一的国家,说穿了就是“国中有国”!! 现在 世界上已经没有邦联制国家了,以前邦联制的 都先后改变为联邦了!!

联邦制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邦组成单位(如邦、州、共和国等)组成的联盟国家,其组成单位原本是独立的主权国家,为了某个共同目的,而与其他国家组成联盟或加入到联盟国家之中。

联邦制的基本标志是:联邦和其组成单位分别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制度,有各自的国家机关体系(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而且互不隶属。

在各自的权利范围内进行活动,如联邦有自己的最高法院,其组成单位也有自己的最高法院。公民具有双重国籍,既是组成单位的公民,又是联邦的公民。

在对外关系方面,联邦是对外交往的国际法主体,而联邦的组成单位一般没有对外交往的主体资格。联邦制是复合制国家最典型的形式,也是现代最常见的国家结构形式之一。

邦联制与联邦制的共同点在于他们都是主权国家之间的联合体,区别在于邦联不形成新的国家,而联邦则形成新的国家。

在邦联制下,组成邦联的各成员国仍然是具有完整独立主权的国家,而在联邦制下,联邦组成单位已经不完全具有独立主权国家的要素。

五、联邦制和邦联制的区别是什么?

联邦制是一个国家,邦联制是多个国家的松散联盟。

简单地说,联邦是联盟的国家,邦联是国家的联盟。

复合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具有一定独立性的成员单位联合组成的联盟的国家或国家的联盟。

近代复合制主要有联邦和邦联两种形式:

(1)联邦: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员单位所组成的联盟的国家,如美国。

联邦制的特点有:

①联邦和各成员单位都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都有各自的国家机关体系;

②公民具有双重国籍,既是成员国的公民,又是联邦的公民;

③联邦和各成员单位的权力划分是依据宪法,联邦的权力是来自各成员单位的授予;

④在国际关系中,各成员单位一般没有独立对外交往的权力。

(2)邦联: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独立性的国家为了实现某种共同目标而结成的松散的国家联盟,如独联体。

这种联盟一般以条约为基础。

邦联的特征有:

①邦联不是一个主权国家,没有统一的宪法和集中统一的国家机关体系;

②各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独立的主权、中央国家机关体系和法律制度体系;

③邦联的决定要经各个国家的批准才能够产生效力。

邦联制:

邦联制指由若干独立的主权国家为了特定的目的而组成的国家联盟,比如欧盟。特点在于各个国家仍保留主权,只是共同的利益让其相聚。

七个邦联制国家:阿联合(阿合众)、阿联邦、阿联、塞冈、波黑、塞黑、新俄罗斯。

阿拉伯联合共和国(United Arab Republic,1958-1961),是1958年2月1日由埃及与叙利亚合组的泛阿拉伯国家。原来的计划还包括伊拉克在内,但因为局势不稳定而未加入。

1958年3月8日,也门穆塔瓦基利亚王国(后来的阿拉伯也门共和国)以合众的形式加入,整个联盟因此更名为“阿拉伯合众国”(United Arab States)。

由于埃及的个别霸权主义政策,1961年9月28日叙利亚宣布退出,12月北也门也退出,阿联虽然解体了但埃及仍然保留这个国号直到1972年为止。

阿拉伯埃及共和国、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伊拉克、阿拉伯也门共和国、南也门5国的国旗与国徽非常相似,都是从阿拉伯联合共和国的国旗及国徽演变出来。

六、亚太经合组织为什么不是邦联制?邦联制和国际组织有什么区别

邦联制是指若干个独立的主权国家为实现某种特定目的(如军事、经济方面的要求)而组成的一种松散的国家联合。邦联制是一种复合制的国家形式,比联邦制松散,是主权国家的联盟,通常根据条约组建。例如,北美独立革命胜利后,13个殖民地组成了邦联,但不久以后就依据宪法组成了联邦制的国家——美利坚合众国;埃及与叙利亚等也组成过联邦。

它的特点是:

第一,邦联是根据各成员国所缔结的条约而组成的。成员国除了根据条约而明确表示让予或委托邦联机构的权力外,其他权力仍然保留,维持着成员国主权的完整性。

第二,邦联既无宪法,无统一的行政机关,亦无统一的国籍、军队和赋税,因而它不是国家主体。

第三,邦联对成员国没有强制力,各成员国既可将让予邦联的权力收回,也可以自由退出邦联。 第四,邦联的事务由邦联成员国“首脑会议”或邦联会议按条约的规定共同决定。由上可见,邦联仅是一种国家联盟的形式,它不是国家实体,因此严格说来,邦联算不上一种国家结构形式。

由此可见,亚太经合组织没有共同缔结的条约,各国没有让渡一部分主权,而且亚太经合组织没有涉及政治军事方面,所以亚太经合组织不是邦联制,而欧盟进一步发展可能为邦联,而邦联和国际组织其实没有十分严格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