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平章政事相当于什么官
平章政事相当于正三品的官,即宰相,唐代初期,统治者为了避免权力过于集中,因此不再将重权授予三省长官,唐朝的平章政事可以说是相当于现在的总理
唐代宰相自始不限于三省长官,实沿于隋制之以兵部尚书柳述参掌机事,裴蕴、裴矩以黄门侍郎知政事,开以他官兼宰相之先声。
职位权力:
1、辨别而章明:平章云者,乃辨别而章明之意。
2、商议国家大事:平章政事云者,乃商议国家大事之谓也,是为官名。
二、平章事是个什么官?
唐朝宰相称号。唐初﹐以中书﹑门下﹑尚书三省综理政务(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中书﹑门下二省地处宫内﹐尤为机要﹐故常联称。三省长官(中书令﹑侍中﹑尚书左右仆射)并为宰相。宰相议事的政事堂初设于门下省﹐后移至中书省。唐初﹐除三省长官为当然宰相外﹐皇帝又指令其它官员参预朝政机密。其本官阶品较低者﹐则用“同中书门下三品”或“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武周时改称为“同凤阁鸾台三品”或“同凤阁鸾台平章事”)的头衔﹐亦为宰相。“同三品”是因为中书令﹑侍中是中书﹑门下正三品官﹐加此衔以示其与中书令﹑侍中享有同等权力及待遇。贞观十七年(643)﹐李绩为太子詹事同中书门下三品﹐是此号第一次出现。其后﹐以此衔为参政标志﹐虽本官品级高于三品者也要加此衔才得为宰相。“平章”意为评议辨别﹐引申为断决处理。受此衔者﹐即有在中书门下处理政事的职责。史载贞观四年﹐戴胄以民部尚书同平章国计﹔八年﹐左仆射李靖以疾辞位﹐诏令其病稍痊愈﹐三两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政事。这都是此衔出现的早期记录。至高宗永淳元年(682)﹐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始成为四品以下知政事者的头衔﹐其位在“同三品”之下。
“同三品”及“同平章事”都属差遣性质﹐本身并无品秩﹐任此职者必另兼职事官衔。凡五品以上职事官经过皇帝授权即可充任﹐不受资历限制﹐这便于皇帝从中级官吏中选拔亲信以分相权。“同三品”一衔﹐高宗﹑武后﹑中宗时期使用最多﹐玄宗时已逐渐减少。肃宗至德二载 (757)李麟为同中书门下三品是此衔最后一次授任。“同平章事”则自永淳以后逐渐增多﹐至肃宗干元元年(758)以后﹐成为以他官知政事者的唯一头衔。而原为当然宰相的三省长官之中﹐尚书仆射的相权自贞观末年即已开始削弱﹐到玄宗时﹐已完全被排除于宰相行列之外。中书令﹑侍中在安史之乱以后﹐经常用来加授给元勋﹑上将﹐也逐渐变成虚衔。于是唐代后期及五代﹐“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才是真宰相。此外﹐以节度使等而兼中书令﹑侍中或同平章事的也是虚衔﹐被称为使相。“同平章事”虽通常自五品以上官员中选拔﹐但拔充此职时﹐多转为中书侍郎或门下侍郎﹐这是因为中书﹑门下两者始终是政府枢要机构之故。
五代时期﹐“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虽是宰相﹐但那时枢密使权重﹐“同平章事”的实权被侵夺。北宋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主政事﹐知枢密院事(或枢密使)主兵﹐称为“二府”或“两地”。神宗元丰五年(1082)改革官制﹐以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为宰相。以后﹐除南宋孝宗时期外﹐不再置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金代的尚书省和元代的中书省﹑尚书省均置平章事﹐位在两省丞相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