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运证怎么办理?

营运证办理的流程,具体如下:

1、工商办理个体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办理道路经营许可证;

3、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4、领取税务登记证;

5、车辆到车管所上牌外地车过户到工商所核准的个体户名称;

6、领取营运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和毗邻县行政区域间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从事省际、市际、县际(除毗邻县行政区域间外)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三)在直辖市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对从事省际和市际客运经营的申请,收到申请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前,应当与运输线路目的地的相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程序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商决定。对从事设区的市内毗邻县客运经营的申请,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报所在地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决定。

二、车辆营运证怎么办理

个人私家车营运证办理为:车辆的营运证办理要携带相关资料去车管所办理。工商办理个体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办理道路经营许可证;领取工商营业执照;领取税务登记证;车辆到车管所上牌(外地车过户到工商所核准的个体户名称);领取营运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三、营运资格证怎么办理

1、工商办理个体户名称提前核准通知书;2、办理道路经营许可证;3、领取工商营业执照;4、领取税务登记证;5、车辆到车管所 上牌 (外地车过户到工商所核准的个体户名称);6、领取营运证。 车辆营运证是车辆从事道路运输活动的合法凭证。如果车辆没有营运牌照,就是无证营运,也被称为“黑车”。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四条,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身携带车辆营运证。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发现无车辆营运证等无法当场提供有效证件的,应当依据《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暂扣车辆;根据本条例第六十九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或者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需要注意的是,本法规规定的车辆营运证名称与目前使用的《道路运输证》名称不同,但性质和功能相同。除了必须遵守本法规的相关规定外,还可以遵循《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其他相关制度。

四、营运证怎么办

法律分析:营运证的办理流程大致如下:1、首先要去工商局办理个体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提交相关资料给有关部门审核;2、办理道路经营许可证;3、经过有关部门审核,领取工商营业执照;4、办理有关税费手续,缴纳税款后,领取税务登记证;5、车辆拿到当地车管所进行上牌;6、领取营运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所说的“车辆营运证”,是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依照《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决定向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的车辆营运证。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十条 除大型载客汽车、校车以外的机动车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应当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出具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委托书。

五、运营证件怎么办理

营运证是保证车辆运营合法的一项重要的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工商办理个体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办理道路经营许可证;

3、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4、领取税务登记证;

5、车辆到车管所上牌(外地车过户到工商所核准的个体户名称);

6、领取营运证。

所需资料如下:

1、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2、《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3、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4、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六、营运证怎么办理

法律解析:

第一步:办理营运证手续所需证件:购车发票,行驶证,身份证,驾驶证,准驾证,检测合格证,以上全要复印件到行政大厅打《许可证》, 第二部: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 第三部:拿营业执照, 身份证办理 税务登记。 第四步:将办好的营业执照,交回行政大厅。 第五步:5个工作日后凭照相单到公路运输管理站取证。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七条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