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等功退伍军人 待遇政策

一等功退伍待遇如下:

1、安置工作;

2、自主就业增发一次性退役金。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根据服现役年限领取一次性退役金。服现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有劳动能力的残疾退役士兵,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

二、一等功退伍有什么待遇

一等功退役士兵可选择安置工作和自主就业两种待遇政策。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一次性退役金。而且士兵退伍后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十九条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

三、一等功退伍有什么待遇?

一等功退伍待遇如下:

1、安置工作;

2、自主就业增发一次性退役金。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根据服现役年限领取一次性退役金。服现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有劳动能力的残疾退役士兵,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