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州如何积分入户

积分入户的条件根据所在入户城市人口及实际情况而不同。以广州为例,积分入户的条件: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年龄在45周岁以下、持本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按照《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表》计算总积分满100分的人员,可申请积分制入户。广州积分入户每年有一次申报机会,上年度名额增至了8000人,由于申报积分入户的人数很多,因此,需要通过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名的方式来确定可以获得广州户籍的人员。最新广州积分入户细则如下文所示

1、积分入户广州申请条件:100积分即可申请:根据《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申请者需满足以下4大条件:a.年龄45周岁以下;b.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c.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d.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积分总分数满100分。

2、积分入户广州如何积分:本科积50分,增城、从化买房多加5分,本次最新的积分细则分为住所、就业、文化程度、年龄4大加分项。拥有合法产权住所,也就是说买了房的人可积10分,在增城、从化买房的额外加5分! 本科以上学历最值钱,可得50分最高积分!

【法律依据】:

《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

第十条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根据公布的入户人员名单发放入户卡。申请人凭入户卡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市公安机关办理入户手续。市公安机关根据公布的入户人员名单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给予办理入户手续;复核有疑义的,暂不予办理入户手续,同时出具复核意见反馈审核部门处理。第十三条积分制入户工作有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工作中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条申请积分制入户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广州积分入户

政策依据

广州入户新政《关于进一步做好广东省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和融入城镇工作的意见》(粤人社发〔2011〕306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文

《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适用人群

已在广州市就业的农民工以及非本市十城区的城镇户籍外来务工人员(即所有非广州十城区户籍人员)

申请条件

1、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未有违法犯罪记录

3、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增城、从化市户籍人员除外)

4、在广州市正常缴纳社保并达到4年(包含)以上

5、与注册地在广州市的企事业单位签订一年期或以上劳动合同

6、办理了就业登记或用工备案

7、初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8、总积分达到60分

9、年龄20-45岁

分值计算

1 、文化程度本科(60分);

大专或高职(40分);

中技、中职或高中(20分)只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高中以下学历不计分

2、技术能力中级职称(60分);

高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三级(40分);

中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四级(20分)只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3、职业资格或职业工种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或职业工种符合广州市积分职业资格及职业工种目录(20分) 。 以广州市积分职业资格及职业工种目录为准

4、社会服务近5年内,参加献血(每次积2分)或志愿者(义工)服务(每满50小时积2分)。以上各项1年内积分不超过2分,单项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5、纳税申请当年的上三个纳税年度,在广州市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净入库税额累计达到10万元或以上(20分)一个纳税年度指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办理流程

第一步:网上申请。

(一)申请人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注册登录《广州市农民工及非本市十城区居民户口城镇户籍人员积分制入户系统》,网上填报申请表,申报自评分,上传有关申请资料(分辨度清晰的扫描件或者图片),并分别确认提交,以此作为本人提交正式申请依据。

(二)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请完成后,自行打印网上申请表格(需经本人填写诚信承诺和签名确认),于规定时间到就业地所在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按规定递交与网上申请表格、申报自评分及上传有关申请资料相一致的纸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原件复印件。各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将纸质申请材料与网上填报资料进行核对,若网上申请材料与纸质申请材料不一致的,只按网上申请材料核收和受理纸质申请材料,并按规定以网上申报自评分和与网上上传材料相一致的纸质申请材料作为积分计算凭证。除可以按规定延后补交的材料外,凡未按时交齐纸质申请材料的,视为放弃积分制入户申请。

申请人在网上填报申请表格,申报自评分和上传申请材料必须恪守诚信规则。不得在网上填报虚假情况,上传虚假材料。凡故意不如实填报本人情况、虚报自评分,或者上传虚假申请材料的,一律作违反诚信规则论处,登记其本人诚信记录。并按规定取消其本轮的审核资格及轮候资格,永久取消入户广州的申请资格;已经骗取入户的,取消户籍,退回原籍。

虚假填报本人情况、虚报自评分及上传虚假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不如实填报、填报虚假情况、填报无关情况、上传虚假申请材料扫描件和图片或者上传与其本人申报情况不相关的材料扫描件和图片等。

第二步:受理纸质申请材料。各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按规定接收纸质申请材料并出具收件回执。只是做网上申请,未交纸质申请材料的,视作尚未正式申请积分制入户。

第三步:各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接收申请材料并出具收件回执。

第四步:初步审核申请。各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对初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自收到纸质申请材料七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者本人。七个工作日不通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视为受理申请。对初审后符合申请条件人员的材料,在出具初审意见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审核。

第五步:审核公布。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审核申请,按照积分高低和年度积分制入户指标对申请人进行排名(积分相同情况下,按办理社会保险的时间长短确定入户排名)。初步确定入围分数线,向申请人本人公开审核分数,在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公示入户人员名单及候补人员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异议申诉。

第六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入户排名和年度积分制入户指标,在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入户人员名单。

第七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发入户卡。

第八步:申请人凭入户卡到公安部门办理相关落户手续。

三、广州市积分入户什么时候开始

广州市积分入户8月1日开始。8月1日—31日17点前,申请人通过“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承诺”后提交入户申请。

9月上旬,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完成预审,并进行排名,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汇总全市申请人员名单,初步按积分分值从高至低排名,形成“预审排名靠前人员名单”。

具体流程:

预审排名靠前人员现场核验材料。9月中旬,预审排名靠前申请人到办理居住证所在镇(街)来穗人员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提交原件核验并签名确认申请2021年度积分制入户。

名单公示10月上中旬,对成功受理且排名靠前的人员进行排名公示。

名单公告。10月下旬,对获得2021年度积分制入户资格人员名单进行公告。

发放(打印)入户卡。10月下旬,系统开放打印入户卡功能,获得指标的来穗人员可登录系

四、广州积分入户怎么算积分

根据《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表》,积分计算方法如下:1、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每满1年计3分;在广州市累积居住年限:(1)合法产权住所(10分);申请人或申请人夫妇共同在从化区、增城区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再增加5分;(2)合法租赁住所或单位宿舍,每满1年计2分,最高不超过10分;申请人居住地由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的,每满1年计2分,最高不超过10分。在广州市投亲靠友,可视为零租金租赁住房。既有合法产权住房、又有合法租赁住房的,由申请人选择其中一项计分。2、合法稳定就业。在广州市就业(创业)并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含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个险种每满1年计1分。失业保险基金代缴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及外来工医保年限纳入医保累计缴费时间。外地转入社保、补缴社保不计算年限,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算年限。3、文化程度1本科及以上学历(50分);专科(含高职)(35分);高中(含中职)(20分)。只取最高分,不累计计分。高中以下学历不计分。4、年龄18-30岁(30分);31-40岁(20分);41-45岁(10分)。动态调整,不予叠加。加分指标技术能力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30分);初级职称、职业资格为高级、事业单位工勤技术三级(20分);职业资格中级、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四级(10分);正在从事与上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相对应职业工种工作(10分)。职业资格,是指获得国家、广东省、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考核或认定而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只取最高分,不累计计分。5、创新创业。近5年获得授权的专利且专利申请地址在广州市辖区内的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按以下标准给予计分:属发明专利的,每项专利按20/(人数+1)计算,发明人为第一发明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最高不超过40分。属实用新型专利的,每项专利按10/(人数+1)计算,发明人为第一发明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最高不超过20分。属外观设计专利的,每项专利按5/(人数+1)计算,设计人为第一设计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最高不超过10分。在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申请人,工作每满1年计2分,最高不超过10分。对同时满足1和2两项条件的,可以累计计分。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服务行业。职业工种或职业资格符合当年广州市积分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目录(20分);现正从事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人员(10分)。工作每满1年再加计5分,最高再加分不超过30分。6、社会服务和公益。近5年内,参加献血(每次计2分)或参加志愿者(义工)服务(每满50小时计1分)。以上各项1年内计分不超过2分,单项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7、纳税情况。对普通劳动者,近3个纳税年度累积在广州市缴纳个人所得税:(1)1-3万元(含1万元,不含3万元)(4分);(2)3-6万元(含3万元,不含6万元)(8分);(3)6万元以上(含6万元)(12分)。所投资创办的企业,近3个纳税年度累积在广州市纳税:(1)5-10万元(含5万元,不含10万元)(4分);(2)10-20万元(含10万元,不含20万元)(8分);(3)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12分)。一个纳税年度指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同时满足1和2两项条件的,可以累计计分。8、表彰奖项。个人获得党中央、国务院授予的奖项和荣誉称号(30分);个人获得广东省委、省政府或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等授予的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20分);个人获得广州市委、市政府授予的奖项和荣誉称号(含道德模范、广州好人)(10分);个人获得广州市直机关或各区委、区政府授予的奖项和荣誉称号(5分)。只计个人在广州市工作期间获得的奖项。同一奖项只取最高分,不同奖项可累计计分。9、减分指标。信用情况。信用不良记录,每宗减5分。适用于在国家、广东省、广州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行政处罚信息、不良司法信息、商品服务质量不合格信息、被列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异常状态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个体工商户户主。此减分指标积分不适用其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违法违规与刑事犯罪近5年内,有偷漏税行为,每次减10分;近5年内,受到治安处罚,每次减10分;近5年内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申请积分制入户、积分制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及不得享受仅申请人享受的其他公共服务。此减分指标积分不适用其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

【法律依据】

《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第六条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年龄在45周岁以下、持本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按照《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表》计算总积分满100分的人员,可申请积分制入户。

对符合本条规定的人员,由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结合下达并向社会公布的总量控制类指标数,根据积分排名情况确定拟入户人员名单并公示。

积分制入户人员按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分值相同时按照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在我市连续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时间排名。凡经两轮排名后排序相同,作并列排名处理。凡并列排名者具有同等积分制入户资格。

若实际情况发生变化而需调整积分制入户计分项目、相应分值或排名规则等,调整部分专题请示市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五、广州积分入户新政策2021

2021年积分入户广州需要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45周岁以下

年龄45周岁以下,即为1975年6月30日(含当天)后出生。

(二)持广州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持有在广州市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三)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社保年限计算方法:

1、社会保险计算在广州地区缴纳年限,外地转入社保、补缴社保不计算年限,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算年限。

2、已领取了失业待遇的申请人,其原失业保险参保年限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3、以往参加了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申请人,其缴纳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时间纳入累计缴纳时间。

(四)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积分总分数满100分

申请人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已确认的积分总分值满100分,且不在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流程中。

(五)近5年未受过刑事处罚

六、广州市积分入户条件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是将积分制入户与积分制服务管理对接,统一使用“大积分”指标体系,申请人须申报并核定积分后才能申请积分制入户;二是扩大积分制入户对象,将“特殊技能、特殊艰苦行业,包括从事文化、体育、公安、消防、环卫、公共交通、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残疾人照料等工作的一线从业人员入户,纳入积分制入户管理范畴”;三是优化排名规则,评价更为综合。积分制入户申请人的排名按照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积分总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四是明确积分制入户申请人材料造假的将承担的责任;五是附上入户流程图,便于群众根据流程指引申办入户。

法律依据:《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人应首先登录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网上申请平台,如实填报相关内容,并进行确认,然后到各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递交纸质申请材料。

第八条 市、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应及时对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申请人信息发送至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审核结果。

第九条 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根据年度积分制入户指标总量及排名规则,确定拟给予入户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具体积分指标体系及排名规则按照《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公示期满并进行异议处理等相关工作后,公布入户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