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上的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包括什么?

是指可以销售,不是把散装食品简单加工、包装成袋装食品(即预包装食品)销售。

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质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就是指在包装完成后即具有确定的量值,这一确定的量值应是“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对预包装食品适用范围作了进一步明确

本标准适用于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和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

“不适用于为预包装食品在储藏运输过程中提供保护的食品储运包装标签

散装食品和现制现售食品的标识”。

关于“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的情形

一是生产者直接或通过食

品经营者(包括餐饮服务

)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二是既提供给消费者

也提供给其他食品生产者的预包装食品。

看了很多关于区分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的,但是还是没有弄清楚怎么区分,各位哥哥教一下

预包装食品最主要的是其重量是定好的,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简单理解来说,就是包装上有净含量的食品

散装食品就是没有包装好,需要散装称重的食品

初级农产品指未经加工的产品

可以用如下包含关系图来简单表示

散装食品和预包装食品的区别

1、预包装食品就是已经包装好的,不需要再加工,直接面对消费者。

2、包装食品就是散装食品,需要再分装称重的。

3、在一定量限范围内没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可以认为是散装食品。

扩展资料

应用案例

该名字主要应用在商贸中,例如有的商贸型企业一直销售酒类,在增加销售牛奶时,需要变更营业执照,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应增加“预包装食品销售”这一项,方可合法销售。

预包装食品已经是城市居民日常饮食的一部分。超市已经成为我国城市居民购买预包装食品的主要渠道。

随着互联网的兴起,网络将逐渐成为城市居民,特别是年轻人购买预包装食品的选择。促进居民膳食平衡和身体

健康,需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是食品生产企业应该调整产品成分,减少预包装食品中钠、糖和脂肪含量,并准确

标示营养标签。二是继续开展全民营养健康教育,指导居民读懂营养标签,引导居民合理选择预包装食品。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

预包装食品

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的范围 要通俗点的解释 不要百度复制!!

“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批发兼零售”, 是指可以销售,不是把散装食品简单加工、包装成袋装食品(即预包装食品)销售。 不知道你说的“做个包装袋包装一下”是什么概念, 如果这个包装袋上印刷有你的店面地址, 即与一般的包装好销售的商品一样, 那就是不允许的。 如果只是当作散装食品销售时候使用的临时包装一下的包装袋,即一般的塑料袋, 那就没问题了。

望采纳

什么叫预包装食品

预包装食品指的是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

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质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简单说就是指在包装完成后即具有确定的量值,这一确定的量值应是,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

预包装和散装食品的区别是什么?他们在包装标签上标明各有什么不同?

首先,你搞清楚什么是预包装食品,请查一下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用规则)就知道了。预包装食品如果说是以定量包装形式出现的包装食品。除了散装称量的食品,其他有包装的食品应该都是定量包装的食品。而定量包装的食品都是要标明净含量的。那么你的实际称量与标称重量不符合,就会产生缺斤少两的问题。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一家企业生产炒花生,有定量的500G一包装的和散装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实际上不存在散装一说,因为散装往往是针对消费者而言的,就是说消费者在商场这个消费终端,可以根据自己需要量进行散装过称来购买。但是,作为企业和产品本身来说,不存在散装一说,因为你的产品必须要有盛装的容器。有了容器就是有了包装,有了包装就会有重量这个概念。举例,超市向这个企业订购1000公斤的散装炒花生,企业不可能用手捧着一吨产品送到超市,也不可能用多种不同规格的包装送到超市(比如企业用了50公斤装的10袋,20公斤装的50袋……这既不利于结算,也会增加运输包装和生产的成本),那么企业一定会选择大包装,比如50公斤装的大包装炒花生20袋发往超市,而超市在其销售终端会把这20袋的产品倒进一个大的容器里,供顾客散装过称购买。那么,如果超市发现,这20袋炒花生里,每袋都少了一公斤,或者有几袋少了一些,那么从行为上说,企业也是缺斤少两。而对于顾客来说,则没有问题。除非是现场称花生的时候,超市的称不准或者故意少重量,那么也是超市在卖散装花生时少了斤两。最后,再说一下缺斤少两的判定问题,因为任何问题的定性都是需要一个数据和一个标准来说话的。而缺斤少两是一个计量违法行为,这个行为比较特殊,之所以说它特殊,就在于它的定性是一个相对数据,是要与样本量作比较的,不同的样本量的标准要求不同,所以结论也会不同。还是举个例子吧。比如,有人举报A、C两个超市销售的由B企业生产500G装的炒花生存在缺斤少两的问题。监管部门发现A、C两家单位都在自己的管辖属地内,同时对A、C两个单位进行了检查。在A超市里,现场发现一共有5袋被举报的产品,其中有一袋少了10克。而在C超市,当场发现有100袋被举报的产品,其中也有一袋少了10克。但是,由于样本量不同,一个是5袋,一个是100袋;根据标准要求,少于10袋的样本量,则负偏差不能多于1袋,而多于100袋的样本量,则允许有1袋出现负偏差。因此,A超市会被定性为销售缺斤少两产品,而C超市则不会被这样定性。(以上的数据和标准数值都是我自己编的,具体要看相关技术规程和标准)通过上述讲解,你应该能明白我的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