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府巡按是什么官职?几品?

八府巡按是指明、清时官职,民间俗称,正式官衔应该是监察御史,分巡各省称巡按御史,戏剧、小说等引用改成八府巡按,职权极大

《明史》记载:“北直隶二人,南直隶三人,宣大一人,辽东一人,甘肃一人,十三省各一人。”

也就是说,实际中的八府巡按(监察御史)官职并不大,在明朝都察院下倒是有十三省巡按一职全称为巡按御史,正七品。

到了清朝,监察御史官职稍微大了一些。清朝监察御史为正四品,位知府上,和明朝的巡按有多少相同,但职权大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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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之所以在戏剧中赋予“八府巡按”以巨大的权力与威名,应该是受了“巡抚”一职的误导。中国的戏剧与小说是诞生于元明期间的,而巡抚一职最初就是设于明代。

巡抚是中国明清时地方军政大员之一。又称抚台。巡视各地的军政、民政大臣。清代巡抚主管一省军政、民政。以"巡行天下,抚军按民"而名。

而以“八府巡按”为代表的巡视和御史在中国历史上延续了上千年,只是后来随着明清市民文化兴起,戏剧、小说等文学作品大量引用时,将“巡抚”误用,才生造出了这么一个官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八府巡按

二、明朝八府巡按是什么官职

八府巡按是民间俗称,正式官衔应该是监察御史,分巡各省称巡按御史,戏剧、小说等引用改成八府巡按,为正七品官,分区掌管监察,大事奏裁,小事主断,官位虽不高,但权势颇重。

三、八府巡按是什么官

正式官衔应该是监察御史,分巡各省称巡按御史。

八府巡按并不是指真正的八府。八府巡按巡按之名,起于明代,非固定职官,临时由朝廷委派监察御史担任,分别巡视各省,考核吏治。“八府巡按”常见于戏曲、小说,民间多视为清廉而有权势的大官。在明朝都察院下倒是有十三省巡按一职全称为巡按御史,正七品。

《明史》记载:“北直隶二人,南直隶三人,宣大一人,辽东一人,甘肃一人,十三省各一人。”据《清史稿》记载,清初沿明制,设都察院,下有十五道监察御史。

顺治初,又有巡按御史,每省各一人,顺治以后逐渐废除,改为十三科道,而每省中设分巡道一职,即俗称道台,正四品,位知府上,和明朝的巡按有多少相同,但职权大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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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抚的来历

1.明代宣德、正统时流民问题逐渐严重,各地农民的反抗时有发生,政府的赋役来源也受到影响。河南、江西、浙江、山西、和南直隶等地巡抚,正是在这一形势下设置的。

2.明初确立了都、布、按三司并立的省级政治体制。宣德、正统以后,文官集团势力的扩充和军人集团地位的下降,三司的平衡被打破。日趋激化的社会矛盾,又使三司条条分割、运转不灵。另置巡抚,反映出统治集团坚持中央集权、地方分权原则的愿望。

3.巡抚又是应提高统治效率、整肃军备的需要而产生的。通过派遣廷臣管理地方事务和对原有机构进行某些改革来整饬吏治、革除积弊,已成为历代虽然不自觉却又经常性的措施。

唐天宝五年(746),派官巡按天下风俗黜陟官吏,巡按之名始此。明永乐元年(1403)后,以一省为一道。派监察御史分赴各道巡视,考察吏治,每年以八月出巡,称巡按御史。

巡按御史品级虽低(监察御史为正七品官),但号称代天子巡狩,各省及府、州、县行政长官皆其考察对象,大事奏请皇帝裁决,小事即时处理,事权颇重。清初亦有巡按御史,顺治十七年(1060)废。

四、“八府巡按”是几品官?相当于现在的什么职位?

在周星驰主演的《审死官》中,秦沛饰演的“八府巡按”,威风八面、刚正廉洁、为民请命,可谓百姓心中“正义”的化身。在诸多戏曲和小说等文学作品中,“八府巡按”出现的频率也很高,而且全都具备清廉且权势大的基本特点。

整体来看,“八府巡按”就是皇帝派往民间维护正义、主持公道的全权代表,手握生杀大权,远比总督、巡抚这些封疆大吏要嚣张许多。

那么,古代的“八府巡按”到底是个什么官职?就其行政级别和具体权势而言,相当于现在的什么职务呢?

“八府巡按”,又称“八府巡抚”,在古代的官制体系中,这一官职名称并不存在,仅出现于古代的戏文或者小说中。

传统京剧的代表曲目——《胭脂宝褶》中,就有“八府巡按”的角色存在:

你如今是八府巡按,为父的乃是个皂班头,诚恐砧辱于你,这也无妨紧要,待我回得衙去,写个辞条,将这个皂班头辞掉也就是了。

在明清时期,“八府巡按”虽然并不存在,但却存在一个名为“巡按御史”的官职,与之大体类似。

根据《明史·职官志二》的记载,明朝的最高监察机构——都察院,执掌“纠劾百司,辩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都察院下设十三道监察部门,覆盖全国各地区。一般情况而言,基本是一个总督辖区为一道。

《明史·职官志二》有载:

十三道监察御史,在内称“监察”,在外称“巡按”。“巡按”则代天子巡狩,所按藩服大臣、府州县官诸考察,举劾尤专,大事奏裁,小事立断。

就此来看,明朝的“巡按御史”,就是带着“钦差大臣”身份巡视地方吏治民生的御史。就其具体权力而言,上至地方督抚,下至微末小吏均在其监察范围之内,而且拥有“大事奏裁,小事立断”的巨大权力,和《审死官》中的“八府巡按”极为类似。只是,就“巡按御史”的监察范围而言,“八府”仅为约数,并未明确的地区数量限制。

行至清朝时期,官制体系沿袭明朝旧址,只是在明朝十三道“监察御史”的基础上,增设“京畿道、江南道”,变成了十五道“监察御史”。

《清史稿·职官志二》明确记载:十五道掌弹举官邪,敷陈治道,各覈本省刑名。

也就是说,清朝的“监察御史”和明朝基本类似,而被皇帝临时派遣出差的“监察御史”,就成为了“巡按御史”,也就是传说中的“八府巡按”。就其具体职权而言,大体类似于派驻某省、某地区的中央巡视组组长。

清朝“监察御史”的品秩等级,经过了几次改变:初制,正三品;顺治十六年,改正七品;康熙四年,升为正四品;康熙九年,复为正七品;雍正七年,改为正五品或者从五品;乾隆十七年,明确为从五品。

清朝时期的从五品,基本相当于现在稍高于厅局级副职的行政级别。

也就是说,这个传说中的“八府巡按”,基本类似于现在中纪委派驻地方,级别稍高于副厅级的中央巡视组组长。其具体权力,简单言之,就是“凡政事得失,军民利病,皆得直言无避或当场整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