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来问下,电子签名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

有的。

根据我国现行《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1)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专有性)

2)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可控性)

3)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不可篡改性)

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不可篡改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可靠的电子签名不仅被法律所承认且与传统手写签名或盖章的法律效力相同。

二、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吗?

电子版的手写签名可以具备法律效力,但不是所有的电子版手写签名都具备法律效力。

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能够通过技术手段进行身份认证、识别、鉴定,并辅助电子数据的存证能力,实现文件加密存储防篡改方可!在这方面原笔迹电子签名比较有代表性。

原笔迹电子签名是历经17年,自主研发且国内唯一基于生物特征识别技术的电子签名,并获国家知识产权专利证书。

它沿袭了纸质签署习惯,可以追溯是谁签,是不是自愿所签,在有效验证身份的同时兼备行为人真实意愿的表达,是集身份识别、验证、意愿表达于一体的最优解决方案。

该技术具有高度不可重复性及广泛应用性,行为人每次签署都是一次新的数据,并通过采集、还原、专利算法,国密算法加密等,构建完整证据链逻辑闭环。

因此,原笔迹电子签名是一种便捷、高效、安全、可靠的签署方式,它可以确保电子签名司法证据效力,同时防止签名被篡改、代签。

原笔迹电子签名无签字设备限制,支持手机、平板、PC端等多种设备,还专为1000多款设备做了定制优化;兼容windows、信创麒麟、信创UOS、Android、IOS等系统,还能接入H5、小程序、web等多终端,且和市面上主流OA/ERP/HRM/CRM/SCM等系统快速集成,无缝嵌入。

Tips:生物特征识别技术

所谓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就是,通过计算机与光学、声学、生物传感器和生物统计学原理等高科技手段密切结合,利用人体固有的生理特性,(如指纹、脸象、虹膜等)和行为特征(如笔迹、声音、步态等)来进行个人身份的鉴定。

生物特征识别技术主要是指通过人类生物特征进行身份认证的一种技术,人类的生物特征通常具有可以测量或可自动识别和验证、遗传性或终身不变等特点,因此生物识别认证技术较传统认证技术存在较大的优势。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人大释义指出:电子签名可以依赖于很多技术来实现,有些电子签名可能并不需要认证,例如一些以生物识别技术生成的电子签名,其直接依据签名人的生理特征就可以辨别电子签名的真伪。

原笔迹电子签名的工作原理

自2005年《电子签名法》颁布实施以来,电子签名在很多领域都开始广泛使用。《电子签名法》及人大释义明确列举,数字证书方式和生物特征识别方式是当前合法的电子签名。

而原笔迹电子签名,不同于其他电子签名,其核心是生物特征识别技术,是电子签名与AI、区块链结合的应用。

它可以完整采集签署人书写过程中的笔画、笔序、笔压、笔速、签字图片等多维信息,形成签名数据包。并根据数据包还原签署人从签名落笔开始到签署完成并起笔的全过程,充分体现签署人的主动性。同时,还可通过记录终端签署时的IP地址、MAC地址、地理信息等电子化信息,以及现场照片、视频、指纹等附加信息,结合签字信息形成完整数据链,为签名行为的法律效力提供更多数据保障。

签署人再次签名时,通过专利算法提取签署的生物特征,并通过人工智能与数据包内多个数据逐一进行比对、分析,可以有效识别是否为本人签署。

也就是说,每一个人都会拥有一个自己独有的签名数据包,别人不可模仿、不可篡改,真正实现“以字识人”。

与此同时,数据包采用国密算法加密后形成脱敏哈希值,明文进入证据档案系统,密文进入存证系统,脱敏哈希值同步上传到区块链进行证据固化,保证电子签名及签署文件的安全合法。

三、电子签名具有法律效力吗?

电子签名具有法律效力。

电子签名并非是书面签名的图像化。它其实是一种电子代码,利用它,收件人便能在网上轻松验证发件人的身份和签名。它还能验证出文件的原文在传输过程中有无变动。

电子签名法律效力的来源:

1.电子签名法

为了规范电子签名行为,确立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2.合同法(目前已废止)

《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种类,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其实,更应该关注的是:电子签名法律效力是如何认定的?

四、电子签名有法律效力吗

【法律分析】:电子签名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我国民法典规定,以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等形式订立的,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并且能够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此外我国的电子签名法对于电子签名签的合同也有类似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互联网经济成改变了电子签名领域的发展,电子签名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数据电文,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件形式要求:

(一) 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

(二) 能够可靠地保证自最终形成时起,内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但是,在数据电文上增加背书以及数据交换、储存和显示过程中发生的形式变化不影响数据电文的完整性。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