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新规定军嫂的待遇

第一、军人配偶荣誉金。今年8月份,我国明确宣布,将为每位军嫂发放军人配偶荣誉金500元,而且从6月份就可以开始补。

第二、随军补助。国家规定,如果军嫂来到驻地,没有的,可以每月领取随军补助,补助的标准不一,范围大概在1000~2500块钱之间。

第三、两地分居费。由于军人要执行职务,与配偶聚少离多,所以国家会给军嫂们发放两地分居费,如今,就算是两人不在同一个地市,也可以领取这份补助,如果军人去外国执行任务的话,军嫂们还可以多领一些补助。

第四、搬家补助。军人执行任务时,由于工作调动,需要搬家的,或者需要外出六个月以上的,可以领取国家发放的搬家补助。大概在5000块钱左右。

第五、租房补助。如果军嫂的户口在军人驻地,且虽然随军,但没有随队的,可以领取租房补助,每个月大概在1500元左右。

第六、保教费。如果你的孩子在六周岁以下,那么你每月可以领取150元的保交费。这个保交费的数额不等,而且随着国家财政的发展会进行调整。

二、军嫂有什么待遇?

没有大特殊待遇,副营以上可以随军,批准随军的没有工作可每个月部队给你交5金加给你400块,可以住部队分的房,自己个体经商3年免税。

军人家属待遇与每一个军人的自身待遇息息相关, 它的范畴十分广泛, 涉及到军人家属物质 生活待遇、社会待遇、政治待遇的方方面面,但正是由于涉及面广、牵涉人员多,加之我军 经费开支的紧张状况, 使这方面的待遇标准较低。

我军现阶段的家属待遇与当前的国民经济 发展状况还是比较协调的,相信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军队建设的不断完善,军人家 属待遇将会逐步地提高。

三、军嫂每月有1000补贴吗

军嫂每月有1000补贴。军嫂分居每月有1000补贴。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其实就是党和国家对军人夫妻两地分居这一客观现实所作的补偿,是对军嫂积极为军人解除后顾之忧、独自承担照顾家庭责任的认同和关心。属于可以领取补贴的军嫂范围:在西藏、军队划定的艰苦边远和高山海岛地区,军队人员常年工作、执勤的地点,或连续3个月以上执行军委下达的重大战备训练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地点,与配偶户籍和生活地直线距离陆上超过150公里、海上超过30海里或除乘坐飞机、高铁(动车)外经核定单程通行时间超过3个小时。军嫂还有随军家属未就业生活补贴,一般可补贴1100到1700元每月;保教费标准为150元每月,按月随工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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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四条   国家和社会应当重视和加强军人抚恤优待工作。

军人抚恤优待所需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担。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的军人抚恤优待经费,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四、军嫂随军第一年领多少工资

按照规定,部队不会直接给随军的军嫂发放工资。

不过军嫂随军后会给安排住处和工作。但这些工作一般都是在部队外的。比如说一些当地的工作车间,或者是军人服务社之类的,都是一些很基础的工作,并没有我们外人想的那么高大上。

五、军嫂有什么优待政策?

军嫂其实没有什么特殊的优待。就是在婚姻上有特殊的保护,轻易不会离婚。另外就是在工作上,无工作的军嫂会得到相应的工作指导和安排。军人级别达到副营长之后军嫂才有随军的资格,随军后最低生活保障费大概也就几百块每月。特别注意的是军人没有达到相应的级别而轻易的将军嫂带入营地是违规的。

【法律依据】:

根据《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随军家属,是指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配偶。

第三条,随军家属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奉献,其就业安置享受国家和社会的优待。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等,都有接收安置随军家属的义务。

第四条,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应当贯彻国家就业安置政策,坚持社会就业为主、内部安置为辅,鼓励扶持自主择业创业,不断提高随军家属就业安置质量和水平。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重要责任,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具体办法,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

第六条,军队各级应当积极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主动提供随军家属相关情况,教育引导随军家属树立正确的就业观,组织随军家属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做好内部安置工作。

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下同)系统是驻地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牵头组织单位,应当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调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安置办法,并协同抓好工作落实。

第七条,随军前是在编在岗公务员的随军家属,按照属地管理、专业对口、就地就近原则,在编制职数范围内由接收单位结合本单位和本人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置。接收单位明确人员后,应当在6个月内办理接收手续。

第八条,随军前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随军家属,按照属地管理、专业对口、就地就近原则,由驻地人民政府督导各事业单位在编制内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进行定向招聘。接收单位明确人员后,应当在6个月内办理接收手续。随军家属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