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谈话内容录音违法吗?

我国法律并未禁止未经同意的录音。

我国法律并未禁止未经同意的录音。

但该录音是否合法有效并作为证据则另议。根据《最高法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录音证据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二是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的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比如在其工作处所或者住所以窃听方式取得的录音资料,就属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

三是对方未提出反驳或反驳理由不成立。法院在把录音证据作为判案依据时,还要对录音证据是否有疑点进行审查。如果对方当事人对录音资料表示质疑,并提出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那么该录音证据便失去证明力;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法院就应当确认该录音证据的证明力。

另外,在采取偷录的方式收集自己所需的证据时,应当尽量采用先进的录制设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尽量选择杂音干扰少的地方录制。在偷录中,应先表明自己的身份及录制时间,并巧妙地引导或提示对方表明身份,以增强证据的可信程度。

二、领导找员工谈话录音违法吗

领导找员工谈话录音一般不违法。但是如果录音侵犯了你的隐私权,则是违法的。个人隐私是指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为他人(一定范围以外的人)公开或知悉的秘密,且这一秘密与其他人及社会利益无关。

谈话录音是能够作为证据使用的。合法的录音、视听证据应该具有的法律要求:在诉讼实践中,要使录音、录像证据成为裁判依据,必须同时具有三个要求:一是视听资料应该提供原始载体。二是视听资料不能有疑点。三是还要充足提供其他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三、跟老板谈工资时录音算不算违法?

没有侵害到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与他人谈话时录音不算违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八条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四、公司领导在跟下属聊天时录音合法吗

那要看是什么性质的谈话。

如果是非常正式的,完全涉及工作重大决策的谈话,留存记录应该是没问题的。因为这些谈话代表工作决策,记录存档,以后需要时可以查阅。

如果是涉及私人事务的谈话,那就不能记录、录音了。这可能给对方造成不良影响,是不合适的。

五、与公司领导的谈话不合理合法录音有效吗?

好像是无效的,录音需要双方都之情的情况下才可以被法律支持!

六、请问我和老板谈话我录音了,这犯法吗?

和老板谈话录音了一般不犯法,只要录音者并没有把录音用于犯罪途径,比如,用录音去诈骗,或是用来威胁被录音的人的家人等。谈话内容中要有时间、双方身份、地点等因素,在案件往往有重要作用,最好沟通过程中有明确确认。

法律分析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要以合法手段收集。这一点是基础,判断合法性在参考很多因素,通常来讲,双方当面沟通时一方持录音设备或者电话沟通时一方直接电话录音,从手段上讲,都是合法的;谈话内容要有一些基本要素,谈话内容中要有时间、双方身份、地点等因素,在案件往往有重要作用,最好沟通过程中有明确确认。要使录音证据成为判决依据,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的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法院在把录音证据作为判案依据时,还要对录音证据是否有疑点进行审查,对方当事人对录音资料表示质疑,并提出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那么该录音证据便失去证明力,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法院就应当确认该录音证据的证明力。另外,在采取偷录的方式收集自己所需的证据时,应当尽量采用先进的录制设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