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残疾人驾驶证新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与4月1日开始实施该规定放宽了残疾人驾驶汽车身体条件,进一步保障了残疾人的权益.
新规定除允许左下肢残疾人驾驶小型自动挡汽车,还放宽了右下肢、双下肢等残疾人驾驶汽车政策。111号令规定,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合格标准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右下肢或双下肢残疾人申请驾驶证的,应当经由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和坐立、操作能力的专门评估,评估合格的,才可以申请驾驶证。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每3年以及驾驶证期满换证时,应当进行一次身体条件检查。
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还应当在车上设置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这个规定不仅在于帮助其他交通参与者进行识别,提醒其他车辆注意礼让,还能保障残疾驾驶人在停车泊位等方面的优先权。
二、残疾人开的汽车有那些?
以下5类残疾人能考驾照:
左下肢残疾的人员,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C2)
右下肢残疾的人员,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C5)
双下肢残疾的人员,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C5)
听力障碍的人员,戴助听设备后听力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C1);或者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C2)
右手拇指缺失或者手指末节残缺的人员,可以申请小型汽车(C1)或者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C2)
扩展资料:
中国政府正考虑放宽对残疾人申请驾照的限制,2009年7月8日至20日,中国公安部公布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放宽了残疾人申请驾驶证的身体条件:
允许右下肢或双下肢残疾人申请驾驶证,规定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人,可以申请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允许有听力障碍的残疾人申请驾驶证,规定有听力障碍的人佩戴助听设备后听力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驾驶小型汽车和小型自动挡汽车。
残疾人考驾照流程
1、右下肢、双下肢残疾人应当到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并领取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2、身体检查合格后,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驾驶证,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和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3、车辆管理所受理申请后,申请人可以到专门的驾驶培训学校或培训机构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并进行驾驶技能训练。
4、培训结束后,申请人按照预约考试的时间,分别参加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考试。三个科目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在两日内核发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
三、左下肢和右下肢都是残疾,能驾车吗?
可以的。研究确定,公安部颁布了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11号,以下简称111号令),2010年4月1日起,允许右下肢残疾、双下肢残疾以及听力障碍、右手拇指缺失或手指末节残缺五类人员驾驶汽车。由于身体条件限制,右下肢和双下肢残疾人可以申领C5驾照(准驾车型为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上肢、聋人等残疾人尚不能驾驶汽车(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节第十一条规定: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与4月1日开始实施。该规定放宽了残疾人驾驶汽车身体条件,进一步保障了残疾人的权益.
新规定除允许左下肢残疾人驾驶小型自动挡汽车,还放宽了右下肢、双下肢等残疾人驾驶汽车政策。111号令规定,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合格标准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右下肢或双下肢残疾人申请驾驶证的,应当经由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和坐立、操作能力的专门评估,评估合格的,才可以申请驾驶证。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每3年以及驾驶证期满换证时,应当进行一次身体条件检查。
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还应当在车上设置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这个规定不仅在于帮助其他交通参与者进行识别,提醒其他车辆注意礼让,还能保障残疾驾驶人在停车泊位等方面的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