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村扶贫工作队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充分利用当地条件,因地制宜推进符合各村资源特点、符合产业导向的帮扶项目,在当地培养和集聚一批懂经营、会管理的带头人,保障薄弱地区的长远发展。

1、注重规划引领,做好薄弱地区规划与整体区域规划的衔接和适应。

2、首先要摸底。村里人口、经济收入、贫困户情况、村民住房,田地面积、种植养殖情况,道路、村委会集体收入等情况。

3、扶贫是保护贫困户的合法权益,取消贫困负担。政府帮助贫困地区加大人才开发、完善农民工市场。临时工基本待遇,建立发展工农业企业、促进生产摆脱贫困的一种社会工作,旨在扶助贫困户或贫困地区发展生产,改变穷困面貌。

4、组织发达地区和城市的工商企业、科研单位和中等专业学校、高等院校等与贫困地区建立长期联系,开展对口支援,组织能工巧匠和技术力量帮助贫困地区培训科技人才。

驻村扶贫工作队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驻村扶贫工作队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工作特别是扶贫开发的重大方针政策,帮助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扶贫措施。

二、协调落实“挂包帮”“转走访”工作,配合村“两委”完成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工作。

三、逐村逐户分析致贫原因,帮助制定村级脱贫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找准发展思路、制定脱贫措施、增加农民收入。

四、引导贫困村立足优势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帮助协调解决贫困户住房、就学、就医等实际困难。参与扶贫项目的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监督村“两委”管好用好各类扶贫资金。

五、组织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等工作,提升贫困群众能力素质,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六、坚持“党建带扶贫、扶贫促党建”,按照“强组织、兴产业、富百姓、重实效”的思路,推进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双推进”工作。协调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维护农民权益。监督村务公开、账务公开,促进基层干部依法办事。

扩展资料:

党员干部和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与群众打成一片,是党的群众工作的优良传统。以全面推行扶贫开发工作到村到户为契机,实行驻村工作队(组)制度,是继承和发扬这一优良传统的有效举措。除此之外,驻村帮扶还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驻村帮扶是做好各项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保障。驻村帮扶是做好内源扶贫的重要手段。驻村帮扶为帮扶人员提高能力创造了机会。

驻村帮扶必须真正沉下去,而不能停留于蜻蜓点水的状态。驻村帮扶人员不能反客为主。贫困人口是脱贫的主体。驻村帮扶人员的主要责任,是为激活贫困人口的发展潜力创造条件,为贫困人口将脱贫愿望付诸实践给予实实在在的帮助和指导。

驻村帮扶是扶贫开发的基本方式,政府扶贫需要采用,非政府组织扶贫也可以采用,从而使之在新一轮扶贫开发中发挥更大作用。

参考资料:

新华网——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政策

人民网——人民日报:必须真正沉下去,驻村帮扶的意义和作用

驻村工作队职责有哪些?

内容如下:

1、做掌握实情的调查者。驻村任职干部应把推进工作落实牢记在心,在调查摸底基础上,认真分析所驻村特色、修订完善所驻村发展规划。

2、做党群关系的联络者。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3、做勤俭节约的带动者。驻村任职干部大部分时间吃住在村,要严于律己,朴素节俭,做到在艰苦环境中迎难而上,用艰苦朴素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感染村组干部,为转变干部作风起到良好的表率作用。

产生背景:

为了发展村级经济,帮助村民摆脱贫困,我们一些地区县、镇领导和机关干部主动与一些村结对帮扶, 在一些贫困村进行蹲点,即我们说的驻村,这样的干部我们也称其为驻村干部。

他们在村里蹲点,开展调研,进行分析,收集村民困难, 主动与上级部门联系,帮助村里出点子,的确为村级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我们说一定要让“驻村干部”成为名副其实的“助村干部”, 那样,我们才会获得群众的信任,使驻村变得有意义。

驻村工作四项职责是什么?

驻村干部的四项职责:

1、参与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协助组织开展贫困户核查认定,建档立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2、落实各项政策。解决惠农富农强农政策落实到村到户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3、协助组织实施扶贫项目。广泛调动帮扶力量和资源,组织、推进各类扶贫项目。

4、监督落实。从严监督、落实各项扶贫工作,确保按政策程序规范运行。

驻村工作具体内容:

1、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工作特别是扶贫开发的重大方针政策,帮助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扶贫措施。

2、协调落实“挂包帮”,“转走访”工作,配合村“两委”完成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工作。

3、逐村逐户分析致贫原因,帮助制定村级脱贫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找准发展思路、制定脱贫措施、增加农民收入。

4、引导贫困村立足优势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帮助协调解决贫困户住房、就学、就医等实际困难。参与扶贫项目的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监督村“两委”管好用好各类扶贫资金。

5、组织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等工作,提升贫困群众能力素质,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6、坚持“党建带扶贫、扶贫促党建”,按照“强组织、兴产业、富百姓、重实效”的思路,推进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双推进”工作。监督村务公开、账务公开,促进基层干部依法办事。

驻村帮扶的四项基本任务是什么

如下。

1、建强基层组织、

2、推动精准扶贫、

3、落实四项制度、

4、办好惠民实事

有关扶贫

基本内容

扶贫[3]的基本内容与特点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有近期、远期的规划和明确的目标,并有为实现规划要求而制订的具体计划、步骤和措施。把治标和治本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治本为主。

第二,不仅帮助贫困户通过发展生产解决生活困难,更重要的是帮助贫困地区开发经济,从根本上摆脱贫困,走勤劳致富的道路。

第三,把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全面调动起来,互相配合,共同为贫困户和贫困地区开发提供有效的帮助。

经历阶段

阶段一,多种形式的生产自救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府贯彻生产自救方针,采取发放救济款资助生产和“以工代赈”等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对改变农村面貌,保障贫困户生活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阶段二,个案型的扶贫阶段。1978年以后,适应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形势,有组织、有计划地扶持贫困户从发展生产和商品经济入手,依靠国家、集体力量和群众互助,采取干部分工负责、富裕户扶助贫困户、逐户落实等办法,帮助贫困户发挥自身潜能,达到摆脱贫困的目的。

阶段三,社区型的以经济开发为主的扶贫阶段。1983年起,国家在继续扶持贫困户发展生产的同时,投入更大力量对贫困地区实行经济开发。在政府的领导和帮助下,各有关部门、机关、团体积极配合支持,帮助贫困地区发挥当地优势,挖掘资源潜力,开辟生产门路,实行多种经营,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从根本上摆脱贫困,逐步走上致富道路。这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重要战略措施。

政策调整

我国第一次大规模扶贫开发政策的调整始于1986年,从上到下正式成立了专门扶贫机构,确定了开发式扶贫方针,确定了划分贫困县的标准,并划定了273个国家级贫困县。后来将牧区县、“三西”项目县加进来,到1988年增加到328个国家级贫困县。 第二次调整是在1994年,国家启动“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经过重新调整,国家级贫困县增至592个。 第三次调整发生在2001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时年出台,纲要取消了沿海发达地区的所有国家级贫困县,增加了中西部地区的贫困县数量,但总数不变,同时将国家级贫困县改为扶贫开发重点县。以此为标志,我国扶贫开发工作进入下一阶段。[4]

扶贫资金

2020年12月2日,在国新办就财税支持脱贫攻坚有关情况发布会上,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表示,按照“大扶贫”格局要求,把脱贫攻坚摆在财政支出优先保障地位,确保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安排专项扶贫方面,2016-2020年,连续五年每年新增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0亿元,2020年达到1461亿元,发挥了精准扶贫资金主渠道作用。

支持行业扶贫方面。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政策,筹资1896亿元,全部用于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引导社会帮扶方面,通过贷款贴息、风险补偿,引导金融机构投放扶贫小额信贷6000。

标准

扶贫对象

当今世界多数国家大多是以人们的收入状况来确定贫困线。中国的贫困线主要以是否达到温饱为标准来确定。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1985年农民的消费水平,以年人均收入在 150元人民币以下者为贫困型。以后各地实行的标准有些上升为 200元,有的发达地区多至1000元。列入贫困线内的扶贫对象分为两类:第一类,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全国有18个片,包括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山区。这类地区生活条件差,生产力发展缓慢,经济、文化落后,部分农民温饱问题尚未完全解决。第二类,零星的贫困县和贫困户。造成贫困的原因主要是人口多、劳力少,或家底薄,缺少基本生产和生活资料。

扶贫标准

我国在2008年前有两个扶贫标准,第一个是1986年制定的206元的绝对贫困标准,该标准以每人每日2100大卡热量的最低营养需求为基准,再根据最低收入人群的消费结构来进行测定。第二个是2000年制定的865元的低收入标准。2008年,绝对贫困标准和低收入标准合一,统一使用1067元作为扶贫标准。此后,随着消费价格指数等相关因素的变化,标准进一步上调至1196元。

2011年11月19日,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宣布,根据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要求,适应我国扶贫开发转入新阶段的形势,中央决定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这个标准比2009年1196元的标准提高了92%,对应的扶贫对象规模到今年年底约为1.28亿人,占农村户籍人口比例约为13.4%。[3]

标准变化

2007年,按绝对贫困标准年人均收入低于785元,按低收入标准年人均收入低于1067元。 2008年,绝对贫困标准和低收入标准统一为年人均收入低于1067元。

2009年,年人均收入低于1196元。

2010年,年人均收入低于1196元[4]。

2011年,年人均收入低于2300元。

标准偏低

1196元的新扶贫标准仍被视作偏低。对于中国贫困标准长期偏低的原因,有学者分析认为:一是1986年刚开始扶贫时,中国贫困人口规模大而政府财力低,标准定低一点,有利于将有限的资源用到最需要扶持的人身上;二是担心调高贫困标准导致贫困人口数量增加,会引起不了解内情的人误以为中国政府越扶贫贫困人口越多。

方式

第一,因地制宜地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合理地开发矿业,有计划地进行能源建设,发展交通运输业。

第二,发展横向经济联合,把贫困地区开发和发达地区发展结合起来,引进信息、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

第三,组织发达地区和城市的工商企业、科研单位和中等专业学校、高等院校等与贫困地区建立长期联系,开展对口支援;组织能工巧匠和技术力量帮助贫困地区培训科技人才。

第四,国家在资金、税收等方面采取特殊的优惠政策。分别情况减免一定的税收,资金适当集中,统筹安排,配套使用。

脱贫措施

2016年11月23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1],《规划》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从8个方面实化细化了相关路径和措施:

一是产业发展脱贫,主要包括农林产业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科技扶贫等方面,提出了13项产业扶贫工程或具体措施;

二是转移就业脱贫,主要从组织开展职业培训和促进转移就业等方面,提出了6项就业扶贫行动;

三是易地搬迁脱贫,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

四是教育扶贫,主要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降低贫困家庭就学负担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行动计划和措施,不断提升贫困人口综合素质和就业技能,逐步消除因学致贫问题,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五是健康扶贫,主要从医疗卫生服务、医疗保障、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等方面,提出了6大健康扶贫工程,加快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有效缓解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六是生态保护扶贫,主要从生态保护修复、生态保护补偿机制2个方面,提出了11项重大生态扶贫工程和4项生态保护补偿方式,使贫困群众通过参与生态保护实现脱贫;

七是兜底保障,主要从社会救助、基本养老保障、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等方面,提出了社会保障兜底措施,通过筑牢社会保障安全网,解决好特殊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的脱贫问题;

八是社会扶贫,主要从东西部扶贫协作、定点帮扶、企业帮扶、军队帮扶、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帮扶,以及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措施和要求。

意义

中国由于历史的和自然的原因,各地区之间和地区内部的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东部和中、西部经济技术水平有很大差别,特别是贫困地区的生产力发展十分缓慢。采取积极扶持措施,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户致富,加快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对加强社会安定团结,加速社会主义建设,正确处理民族关系,发扬革命传统,巩固国防都有重要的作用。扶贫在构架和谐社会,增进城乡居民亲情等方面的作用和意义更为突出。

扶贫

许多贫困地区的地下矿产资源和地表生物资源都比较丰富,有些还是国家经济建设重要的急需的资源,有计划地开发这些地方的经济,可以带动社区的发展;从全国整体考虑,开发这些地区可为将来国家经济建设战略重点转移,有计划地大规模地建设大西北、大西南打下基础。

驻村干部职责和任务是什么?

驻村干部职责和任务:

1、建强村组织

重点围绕提升组织力,推动村干部深入学习和忠实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促进担当作为,帮助培育后备力量,发展年轻党员,吸引各类人才;推动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

2、推进强村富民

重点围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常态化监测和精准帮扶;推动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农村改革、乡村建设行动等重大任务落地见效,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3、提升治理水平

重点围绕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乡村善治水平,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村党组织对村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形成治理合力;推动规范村务运行,完善村民自治、村级议事决策、民主管理监督、民主协商等制度机制;推动化解各类矛盾问题,实行网格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4、为民办事服务

重点围绕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落实党的惠民政策,经常联系走访群众,参与便民利民服务,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加强对困难人群的关爱服务,经常嘘寒问暖,协调做好帮扶工作;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以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驻村干部的的待遇

1、工资

驻村期间,第一书记原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由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农办、农业农村部门及乡村振兴部门和乡镇(街道)党(工)委进行日常管理,严格落实考勤、请销假、工作报告、纪律约束等制度。

2、评优

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提拔使用、晋升职级、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驻村工作半年以上的,由所在县党委组织部门、农办、农业农村部门及乡村振兴部门会同乡镇(街道)党(工)委进行年度考核,以适当方式听取派出单位意见,考核结果反馈派出单位。

3、表彰

宣传表彰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先进典型,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