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去KTV里上班,就是还需要交200的服装押金,完事一个月以后还退还,这种可能性是骗人的吗?急急
你好,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向员工收取以下费用:
1、交档案保管费;2、服装费;3、预留职位费;4、演员、模特签约费;5、拍照费;6、登记费;7、上岗费;8、押金;9、手续费;10、存档费;11、报名费12、保密费;13、会员费;14、保证金;15、打点费;16、关系费;17、审查费;18、体检费(简称“18个不准”)。
第二、所以他们要求交200的服装押金是不合法的,你可以拒绝交纳。让他们从你工资里扣。
第三、不过,有些服务业的员工流失严重,有的上一天班第二天就不去了,服装也带走了,所以单位为了避免损失,采用押金也可以理解。
第四、但是必须让他们给你出具押金条(要盖章),押金条里要写明是押金,不是工本费。这样如果一个月他们不退还,你可以去劳动局举报他们这种违法行为,不仅你的钱能要回,估计劳动局还要处分他们。
我去ktv应聘服务员让我交了300快服装费 签了合同 交了省份证复印件 我是不是被骗了啊 我直
如果不去,净赚300服装费,人家很划算。没必要浪费时间起诉你,没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