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歌厅招未成年少女有偿陪侍犯法吗?

歌厅招未成年少女有偿陪侍犯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如果组织或者容留女生卖淫,负责人和主管人员还涉嫌构成组织卖淫罪或者容留卖淫罪。娱乐场所禁止招用未成年人,禁止进行有偿陪侍,违反规定的,应当责令停业整顿三至六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证,并对主管人员进行罚款。

法律分析

歌厅招未成年少女有偿陪侍犯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一)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二)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三)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四)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很明显,在娱乐场所进行有偿陪侍服务是为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行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活动范畴,组织未成年人在娱乐场所进行有偿陪侍服务,构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不良社会风气严重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于不法分子组织未成年人在KTV等娱乐场所有偿陪侍行为,我院予以严厉打击,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二条 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一)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三)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四)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五)赌博;(六)从事邪教、迷信活动;(七)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卖淫、嫖娼;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

二、娱乐场所招用未成年人进行有偿陪侍会被如何处罚?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娱乐场所招用未成年人,禁止进行有偿陪侍,违反规定的,应当责令停业整顿三至六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证,并对主管人员进行罚款。

此前陕西两所职校多名未成年女生被诱导陪酒陪唱一事,可以看到西安这家KTV不仅招录未成年人,还进行有偿陪侍服务,违反管理条例,应当受到行政处罚。如果组织或者容留女生卖淫,KTV负责人和主管人员还涉嫌构成组织卖淫罪或者容留卖淫罪。

扩展资料:

“未成年女生被诱导陪酒陪唱”事件经过:

12月8日,刘先生称在上职中的15岁女儿多次被人诱骗去西安市鄠邑区多家KTV陪酒,家长发现孩子手机内出现大量红包转账,最后没办法孩子说出真相:被同宿舍赵某某诱导去KTV陪酒、陪唱。

该职校共有八名女生在KTV陪酒,涉案的KTV已被公安机关查处,3名组织者目前已被警方刑拘,据他们交代,他们通过校外未成年女生介绍在校同学来陪酒,最后再通过参与陪酒的在校女生介绍同校女生来KTV“挣钱”。

12月10日,针对陕西两所职校多名未成年女生被诱导陪酒陪唱一事,其中一所涉事的中职学校告诉新京报记者,学校理事会将校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就地免职,涉事学生的辅导员和宿管员被开除。学校将进一步完善学生管理制度,抓好学生警示教育工作。

三、KTV一般消费多少?

KTV一般消费200到1000不等。包间收费:大包间80元/小时,小包间50元/小时,不带酒水和果盘,只唱歌。包厢按时段计费,不同时段价格差异明显,非节假日和白天的价格非常之优惠。

服务方式,包厢不设专职服务员,采用自助服务。附设便利超市,酒水大都高于市场价,规模化经营,一般拥有几十个甚至上百个大小包厢。

扩展资料

经营特色:

1、提高包房周转率对于喜欢演歌的消费者来说,量贩式KTV吸引他们的不仅是低廉的包房费,歌厅内附设的平价超市,也是一种难以抵抗的诱惑。虽说利润率只在30%左右,但较高的包房周转率保证了量贩式KTV的整体利润。

2、时段分割引导差异化消费量贩式KTV最大的卖点,就在于它把本来属于高消费的场所变得大众化了,其中的关键就在于有效的时段分割,而不同的时段引导的是完全不同的消费。

3、自助式的点歌为消费者留下了足够的自由空间,也大大节省了量贩式KTV的人力资源成本。过去一个服务员管1-2个包房,集约化的管理减少了人员,也大大节省了开支。

四、祁东两干部伤害12岁少女双双获刑,事情的经过是怎样的呢?

网络上一张父亲的血泪控诉在网上流传发酵,一石激起千层浪在网上引发了热议,这起事件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接下来将为大家梳理事件的经过!

事件梳理

先从当事人父亲的角度来介绍事件,据这位父亲说,自己的女儿被某ktv里外哈“陈姐”,"蛤蟆"一伙人骗去,这伙人对其女儿通过手段控制,对其女儿威逼利诱,恐吓(具体情况不妨想象下电视剧里面被逼上青楼女子的情节)。让其女儿从事陪酒陪唱(具体还有哪些内容我想大家都能想象得到)的工作,在九天时间里在ktv被人逼迫从事不良职业。事后,自己的女儿被找回,据说在9天的时间里被人侵犯,而这个小女孩还未满12岁(总所周知在我国侵犯未成年是犯法的),从父亲的角度来说,自己的女儿遭受侵犯,且身心遭受巨大的创伤,不管如何都要为自己的女儿讨回一个公道,作为一个父亲的角度,为了能严惩打击违法人员,才有了一纸父亲的血泪控诉,引发社会舆论,誓要为自己的女儿讨回一个公道。

事件经过

在这起事件中,这个12岁的少女是一个留守儿童,据说有一天晚上去同学家玩,然后同学第2天说要给这个12岁的少女介绍一个姐姐。这个所谓的姐姐给这个12岁的少女买了几件衣服,然后带她去一家歌厅,然后给她画了浓妆,对她进行威胁,让她陪客人喝酒,在喝酒期间,这个12岁的少女遭到了客人的威胁并侵犯。

事件反思

这些人这么猖狂是谁给他们的底气?相信此事法律自有公正,他们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正义或许会迟到,但从不会缺席!

对此,你怎么看?